宣恩政府风水桥招标
1.宣恩老车站风水好不好
问房屋的风水,没有不好,只有更好。
都是水泥、钢筋、玻璃、自来水、电、天然气、现代化的交通为基础打造的风水。所以历古以来前所未有。
你应该想到,有一个基本常识,现在能建设这么多供人居住的商品房屋的地方,过去是无人居住,有人居住而且人口相当稠密的地方,除非使用灭绝人性的暴力铲除,否则是无法将现有人口迁走用于商品房开发的。为什么过去无人居住,或者只有少量人口居住,原因极简单,有不适宜人类生存的特别原因,也就是存在风水的特别局限性。
地球上有人类种群这一生命现象以来,至少也有若干亿年,在过去的若干亿年里,人类用生命的代价,对地球进行了若干次的反复筛选,不是用看风水这样简单的游戏方式和办法,而是用人类的血和肉的生命代价,对地球进行了若干次的反复筛选,适宜人类生存的地段,形成了城市,不是很适宜人类的地方,形成了乡村,完全不适宜人类的地段,至今荒无人烟,无人定居。不要以为那里没人去过,应该是有人类若干次反复在那里定居过,什么原因哪里没有人口了呢,极简单,不适宜生存的原因,少量人口迁走了,大多数人口在那里壮烈地实践了自然法则,被自然陶汰,彻底绝灭了。
这就是对你所问风水的原始地貌地段的风水总评价。现在为什么能建商品房,供大量的人口在那里生存呢?这要归功于现代科学,归功于水泥、钢筋、自来水、电、天燃气和现代化的交通。
对于现代化的风水,你应比我理解更透,没必要再由我赘述。对于现代化特征的房屋,最好多用现化科学的眼光去观察,去思考,比纠缠古老的风水观察、思考更准确。
别让古老的风水概念蒙住了你理智的心。现代化的小区房屋,建造思路完全是现代化的思想模式,与传统的风水观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用传统风水观去评估现代化的房屋,除了疯话,就是瞎话,应无别的特色。
就如某地一位政府小职员,由于自己处事不当,奉职到某地去检查工作,结果受到冷遇,门都进不去,这位小职员站在公路上,焦燥地来回走来走去,口中不停地念刁:“我要整死他“。一旁看热闹的观众有议论说:门都进不去,想要整死他,就是有这样的想法,另换别人看是否办到啊!用传统的风水观评估现代化的建筑,有点类似于上述典故插曲。
风水就是正确选择居住地形。本人在上百处遗址中的结论认为:那里大多数有风水理气、罗盘用事迹象特征,应有一定的罗盘文化含义,但基本是一票否决,是地形局限,没有留下延续的种群。
本人在现实中找到的事例是,地形不合法,风水理气、罗盘用事如同儿戏,毫无意义。所以本人才有:”什么叫风水?多从科学角度思考更有益”的结论。
过去很多地段无法建房,现在有钢筋、水泥、玻璃、自来水、电、天然气,可建、可造,克服了劣质地形的局限。木头、泥土、纸糊窗、提桶吊水挑水、茅草、松木火光和钢筋、水泥、玻璃墙、自来水、电、天然气,决对是两种风水含义,也代表时代在进步,科学给人类带来前所未有的新天地。
木头、泥土、纸糊窗、提桶吊桶挑水、茅草、松木火光的时代,只能选择背风向阳的低洼地段,也就是只能依照风水选穴的特别标准,选择窝、钳、乳、突地。房屋不能高,只能矮。
窝、钳,低洼、低矮,有一基本缺陷就是昏暗潮湿,通风条件差、潮湿而干燥性能差和空气质量差,易霉变,易病变。钢筋、水泥、玻璃墙、自来水、电、天然气,完全有可能使房屋建筑向高处走,高大建筑成为可能,高大、高处明显明亮、通风干燥性能好。
比如台形高台地段,过去由于建材的限制,不适合建房,现在有建材的优势,不仅可以建房,而且从某些方面如明亮、空气流通和防水患性能的角度考虑,比洼地更好,更有利于人类的身心健康。一个城市的风水优劣,不决定于某一狭小地段的自然风水,而决定于在整体自然地理风水基础上形成的、占主导地位的、主宰这个城市的政治地理风水、经济地理风水和人文地理风水。
比如:上世纪的八十年代,在某地原来有一个乡级政府在河流的对岸。由于政府机构存在的原因,仅商业网点一项,河流对岸就有十几家在当地认为是最大的商店,形成一条小小的热闹街市。
由于种种原因,乡级政府机构搬迁到别处,那里立即出现了“骤冷”的状况,十几家最大商店,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全部维持不下去,后来留下的三家小店,每家的状态也仅是保持一个小摊柜的场面,再无往日的繁华兴隆。一个小小的乡级政府,没有独立的财政功能基础,其影响能力带来的风水效应就能如此,更何况更大的带有独立决策功能和财政功能的政府机构,其影响力的风水效应可想而知就更大。
由此事例也可以推论:决定一个城市风水的是那些在自然地理风水基础上形成的政治地理风水、经济地理风水和人文地理风水。政治地理风水、经济地理风水、人文地理风水和自然地理风水的紧密结合,才是完整意义上的风水。
导读:好字管总。每一项都有小标题,共六方面的内容。
第三项可读。最后一项所要说的是:城市,人为风水。
如果没有人为科技因素,目前国内、国际不论任何风水大师布控任何风水局,都只会狗屁不通。没有科技因素现在城市人口减少到。
2.政府招标未经批准擅自发包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停止按预算向其支付资金,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分。
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
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