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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身女命八字好不好

男身女命八字好不好

本故事已由作者:沈涯青呐,授权每天读点故事app独家发布,旗下关联账号“深夜有情”获得合法转授权发布,侵权必究。

人间四月,春来冬远。

一场雨打湿了梁河县的泥砖土瓦,浇灭了沈家烧锅房氤氲的酒雾。

林朗从县长家一口气跑到城东沈家,一路撞倒几个人,推翻几个摊,他都没空理会。

烧锅旁寥寥三两个工人,正打着蒲扇悠然自得地躲懒偷闲。

“你们家小姐呢?”林朗四处张望一番,后问道。

“小姐马上要嫁人了,今儿给烧锅房放了假,回去啦。”年轻些的工人喜滋滋地答道。

然而他脸上的喜气却没沾染到林朗身上,他净白的面容上茫然而无措,干裂的嘴唇微颤着嘟囔,“不可能,她不可能答应的。”

这时他余光轻扫,留意到角落酒神像下静静安置的物什。

一坛女儿红,一枚青玉镯。

忽而风起,吹得城外槐树花叶摇落,光影斑驳。

林朗从烧锅房走出来的背影单薄消瘦,长长地拖在来时的老路上。

多少年了,这条路都是凹凸不平的,走在上面的人就是相互扶持也要磕磕绊绊。

松开手后,自然会跌得鼻青脸肿。

沈林两家的爷爷是梁河县人尽皆知的莫逆之交,在林朗和沈云哥都还小的时候就为他们订了亲。

林朗生得唇红齿白,眼睫如羽,林爷爷嫌他男身女相,命比纸薄,又生性贪玩,倒是对率性的沈云哥青睐有加,常懊恼自家孙子配不上她。但梁河人都晓得,若真要细论起来,是沈云哥配不上林朗的。

沈家往上数三代都从事酿酒行当,到了沈爷爷手里已是做成了富户大商。然而沈云哥的父亲是个不成器的,成日里不务正业,游手好闲。就连沈云哥都是三岁时才让沈爷爷从隔壁县城的青楼里领回来的。

那正是槐花绽放的好时候,沈云哥模糊地记得,沈爷爷苍老的脸上神情肃然凶悍,那只牵着她的粗糙大手却一路都没有放开过。而站在城外老槐树下等他们的,并不是沈云哥的父亲,反而是林家爷孙。

四岁的林朗怯怯在林爷爷身后,浓密的睫毛上还挂着晶莹泪珠,像是刚刚才被教训过。

沈云哥一眼看到他,他也一眼看到沈云哥。

从此青梅伴竹马,在最无忧无虑的童年,从沈家的烧锅到林家的学堂,从城外的槐树到城里的荒巷,从白日的并肩到深夜的酣梦。

每一处欢愉的回忆里,都有彼此的身影。

林朗在外野惯了,后来入了学堂后也不爱念书,偶尔还会逃学打架,为学业而被林爷爷和林父责罚也成了家常便饭。

一日林爷爷出门前嘱咐他做功课,傍晚回来时却见他趴在墙角捉蛐蛐儿,案上宣纸一片空白,林爷爷气得即刻将他关在房中,做不完就不许他出来吃饭。

沈云哥在隔壁沈家听到动静,天黑后便瞒着自家爷爷从厨房揣上几个馍馍,悄悄推开了林朗的屋门。

“你怎么过来的?”方才还对着白纸愁容满面的少年,见了她立马兴高采烈地迎上去。

“翻墙呀,”她边说着边拍了拍手上身上的泥灰,再从随身的小包袱里摸出带来的馍馍,“呐,别饿着。”

“果然还是云哥对我最好。爷爷和爹就知道骂我罚我,还不许我娘管。”林朗喜出望外地抱着馍馍啃起来,还不忘和她倒苦水,“哼,他们说我是草包蠢材,那是就是咯,要我写我偏不写,看他们能把我怎么样。”

其实不止沈云哥晓得,林朗的字很是隽秀好看。只是林家做着药材生意,十分注重学问,长辈对他期望难免高些,要求自然也更为苛刻。

“是呀,有我在当然不能把你怎么样。”沈云哥朝他挑眉轻笑,自然而然地拿过他的笔,就要帮他抄写起来。

可她识字有限,拿起笔便犯了难。

林朗便放下啃了一半的馍馍,执起她的手,一笔一划地教她书写。她长长的辫子上簪了串槐花,沁人心脾的味道比沈家陈酿还要醉人。

“要是云哥也能一块念书就好了。”他喃喃盼望道。

“好啊。”沈云哥也答应得干脆。

夜凉如冰,他贴着她手背的掌心却是暖的。

灯火如豆,模糊地将一双重合在一起的影映在窗上。

为了上学堂的事,沈云哥和沈爷爷足足闹了三天。

她父亲常年在外瞎混,沈爷爷一直都把她当做承继家业的唯一人选,独教导她烧锅上的活计和些常见的汉字,加上她饱受非议的身世,便没有送她上学的打算。

可沈爷爷到底是没经得住宝贝孙女的软磨硬泡,十三岁的金秋九月,沈云哥如愿跟在林朗身侧,出入学堂。虽是不合入学之龄,但沈云哥胜在天资机灵,仿若在娘胎里就读过书本上那些拗口难懂的文章,学得又快又好。

林朗最喜欢在课上听先生将她叫起来背诗,她声似铃音清脆,抑扬顿挫,有平有仄,到了她舌尖的字眼恍若滚一滚,就成了玲珑珠玉。

每逢先生夸奖她的时候,他都比她还要高兴,恨不得逢人便说,那个聪明能干又好看的沈家小姐是他林朗未过门的媳妇。

不想天降横祸,三年后沈爷爷去省城给大主顾送货时不幸遭遇山贼,曝尸野外,沈家家业因此落在了沈云哥那个不着调的爹手中,沈爷爷尸骨未寒,且看儿子肆意挥霍,没多久原本殷实的家底就去了小半。

同窗们大多从自己父母口中听说过沈云哥的出身和她父亲的荒唐,嫌恶的话狠狠戳在她瘦削的脊梁上。

她一身傲骨像极了沈爷爷,偏要昂首挺胸地出现在那些想要看她笑话的人眼前。林朗比她还要害怕,怕这些人看似随意的调笑会伤及她顽守的自尊。

纵然林朗私下一而再再而三警告,可还是在某次课堂检测成绩公布后,趁着林朗家中有事不在,名列前茅的沈云哥却被当众控诉抄袭了另一个女同学。

诬陷她的女生为此哭得梨花带雨,惹得不涉此事者亦义愤填膺,不明就里便把唇枪舌剑纷纷指向形单影只的沈云哥。她被团团包围着,进退不得,又百口莫辩,硬生生咬紧牙关,不让自己落了泪来。

林朗是后来才走进教室的,拼命挤开同窗,来到她身侧。他从未见过她露出那样凄愰无措地眼神,一下子便也慌得六神无主,只想即刻就将她带走,带她去到没有任何流言蜚语的地方。

“云哥,人家都哭成这样了,要不道个歉咱们就走。”可脱口而出的却是连他自己都想自咬舌根的蠢话。

本就一腔委屈无处宣泄的沈云哥,当即被他气得一双眼波光粼粼,“不是因为她会掉眼泪我就得让着她,我没做过就是没做过,凭什么我要道歉?”

说罢仍不解气地踹了林朗一脚,推开众人决然而去。

率性磊落如她,倔犟坚强如她。可在林朗眼里,她也不过是这世间最柔弱的女子,需要他将她放在掌中心上精细地护养。哪怕他的方法偶尔会出错,会伤人伤己,亦伤了她。

但沈云哥不知在她走后,原本收敛许多的林朗为了她在众人面前露了凶悍怒容。

朦胧于羽睫下的眸子里盛满锐利,“但凡抄袭,谁能抄到比原本更好?以后谁要是还要借此造谣生事,先来问过我。”

林朗虽生得白嫩些,但拳头上用的都是从骨头里实打实发出的力,一般时候同龄人少敢招惹。当天就是被几个人一拥而上,也没让人讨到便宜。

放学后,为了沈云哥,林朗又强忍着一身伤痛跑去城外槐树上摘她最喜欢的槐花。一个不慎,便从树上摔下来,断了一条左腿。

“我顶多气个几日,就会和你说话的,你怎的这般傻。”沈云哥坐在他炕边,又气又心疼。

他将摘下的槐花簪在她发间,“哪怕只是你一日不理我,我也忍不了啊。”

那时他只想要和她的朝朝暮暮,岁岁年年。少一天,少一刻,都忍不了。

可天公不作美,这年初冬,林朗的腿还没好全,林家爷爷也因旧疾发作,驾鹤西去。林父庸懦,林家内外事宜都全凭林母做主。

林爷爷生前疼爱沈云哥犹胜林朗,他和沈爷爷一起为她的童真年少筑起了最坚固的墙,如今人走了,墙塌了,灵堂前沈云哥讷讷地跪在角落,她的眼眶猩红如充血,却干涩得落不下泪。

唢呐声送远了林爷爷的灵柩,沈云哥拉住林朗,“爷爷们都走了,林朗,我只有你了。”

“有我足够了。”林朗摸了摸她柔软的辫子,声音虽轻哑却意外地坚定。

然林母却借为林爷爷守孝三年,将林朗和沈云哥原定于次年五月的婚期暂缓,就连林爷爷临走前说要给沈云哥做聘礼的那枚家传青玉镯也被她偷偷扣下。林朗并不为母亲对沈云哥的偏见而动摇,反而用功念起书来,想要尽早地接手家中生意。

“等过了孝期,我也能在家里做上主,又有爷爷遗命,就是我娘再不愿意,也只能接受你做我们林家的媳妇。到时候我要你做全梁河,不,全中国最好看最风光的新娘子。”他瘸着腿站在陪伴他们长大的槐树下,信誓旦旦地和沈云哥说道。

光秃秃的树枝被风吹动,少女微微低眉,“好,我等。”

“这个你拿着。”林朗献宝似的从怀中摸出一枚成色通透的青玉圆镯,戴在沈云哥细白的手腕上,“这可是我们家的家传宝贝,原本爷爷是留给你的,被我娘一直藏了不肯拿出来,我昨儿才趁她午睡偷偷摸来。听说这还是前朝贵妃娘娘戴过的,你可要好好戴着啊。”

“你拿给我,就不怕你娘知道了生气?”沈云哥有些犹豫。

“生气又怎样,这本就是要给你的,她还能要回去呀?”林朗伸出食指刮了刮她的鼻梁,趁着没人,悄悄张开双臂,拘谨地抱了抱她。

沈云哥比看起来还要清瘦,仿佛他一用力就能把她揉进自己的骨血里去。

那时候的日子,虽有战乱有天灾有亲人长眠不醒,但只要还能日日见到林朗,沈云哥便是安心的。

次年五月,耕种高粱的农家不再向沈家供货。沈云哥查问才得知,是她父亲把给高粱地的钱全输在了赌场里,非但一分不剩,还倒欠赌场五百大洋。

沈云哥不得不放弃学业,回到家中收拾残局。幸而沈家的酿酒师傅记挂着沈爷爷在世时的知遇之恩,就算沈云哥年纪尚小,也还愿意留下帮忙。在沈云哥昼夜不停的努力下,沈家破败的局面才稍稍有了转圜余地。

为了家业,她常亲自赶了马车给省城的酒馆送酒,与烧锅房的工人们同进同出,本就对她成见颇深的林母皱了眉,“女儿家老是混在男人堆里不清不楚的,也不嫌丢人么?”

“林叔叔身子不好,林家大事小事不都是林婶子在操持,而我爹他不大像话,既没有林叔叔有学问,也生不出儿子,那为何我就不能管着我自己家的事呢?”沈云哥伶俐地反问,倒是把林母问了个脸色发白,从此更是不喜。

三年后,天道酬勤,从学堂里出来后林朗就打算继续念书,回家帮着照看生意。可家中大事还是由林母说了算,林母一日不开口,婚姻大事,林朗也不能自作主张。

城中与沈云哥同龄的女子基本都有了夫家,唯剩下她,被当作人们茶余饭后的笑谈。都说她不过娼妓所生又家道中落,还妄想去攀附林家。

难听的冷嘲热讽沈云哥从小就见怪不怪,面对林朗时,她没有半句怨言。这三年她东奔西走,和各式各样的人打交道,也算看尽世态炎凉,越发沉静稳重。她深知林母对自己的成见,亦不敢带着负债累累的沈家和游手好闲的父亲去拖累林家。

在槐花落白的时候,他们正好结伴去给省城送货,临行前趁着月色清明澄澈,他们在老槐树缠绵的树根旁埋下一坛女儿红。

“这是我让沈师傅帮我酿的,今年埋下去,让爷爷们帮我们保管着,等我们成亲后再取出来。”沈云哥微笑着将酒坛放进土坑里时,腕间的玉镯撞到坛身,发出愉悦的轻响。

“酒放的时间越长,味道就越香醇。可我倒宁愿这坛女儿红不要太好喝。”林朗拿着铲子嘟囔,“到底是我没用,让你等了这么久,还要继续等下去。”

“不怕,”沈云哥用帕子擦了擦他额角的汗珠,笑眼弯弯地安慰他,“我还年轻呢,我等得起。”

树枝上有些许槐花在夜晚也不愿含苞睡去,静悄悄躲在枝叶里偷听树下人的浓情蜜意。林朗已经长到了无需上树去就能摘花的年纪,他轻轻踮一踮脚,选了一串摘下,像小时候那样替沈云哥簪在辫子上。

他们并肩坐在同一辆马车上,将小小的梁河县抛在身后。沈云哥唱起酿酒师傅经常挂在嘴边的歌谣,林朗挥着马鞭,笔直的路通往看不清的远方,就像他们神秘而美丽的未来,引人期许。

又一年盛夏,林母在征得林父的同意后,决定拿出大半的家底送林朗去上海念书。在告知林朗后,林母又殷勤地请了沈云哥到家中吃饭。林朗被支去铺上查账,饭桌上就他们老少三人。

不枉沈云哥这几年的苦心经营,沈家已经有了大大起色,沈父欠下的钱都已经悉数还上。此前沈云哥还以为,是二老见她家有了好转,有意想要安排她过门。虽然势利些,但只要能嫁给林朗,她便再没怨怼。

当天沈云哥为此特意起了个大早梳妆打扮,精心准备着以未来儿媳的身份去和未来公婆吃饭时该说的话,该送的礼。

“此行送了林朗出去,一是念书二是长长见识,云哥你自己管家这么久,应该也知道,眼下的时局,做生意的要是没个靠山没点人脉,路是不会长的。”林母难得对沈云哥露出和气的笑脸,她眼角细密的笑纹却让沈云哥心生厌烦。

她这才知他们真正的用意,登时失了胃口,“婶子叫我来,是怕我拦着林朗不让走么?”

“没有没有,叔叔婶子是担心林朗自己不肯,他平日里最听得进你的话,你婶子的意思,是想云哥你帮我们劝劝他。”林父帮腔道。

她忽然觉得头上的金钗银饰重如千斤,连柔滑的绸缎裙子也仿佛生了倒刺,刺痛她每一寸肌肤。

世间人喜欢用滴水之恩换取涌泉回报,可有时连着滴水都不见踪影。有求于你时笑脸相迎,她早该看透了这凉薄人心的。

“其实叔叔婶子根本不用这般大费周章,拐弯抹角地请我来家里。能去上海本是好事,我为何要拦着他?”她尽力让自己看上去还像来时那般神采奕奕,一举一动大方自然。

可是走出去,看着大门外悄然而立的林朗,她却有些站不稳了。

时有夏风拂面,吹乱了沈云哥的碎发,将她眼底的泪花挡下。

他们静静地站在原地不动,半晌,沈云哥笑起来,眉头紧拧,“林朗,当真是我配不上你?”

林朗在袖中狠狠攥紧手,手掌贴着冰冷的指腹,是使人清醒的刺痛。

他想伸手揽她入怀,却没有那个身份。

“去吧,就当是为了我。”沈云哥说。

“……那你等我。”林朗脱力地松开了拳头。

出发去往上海之期就在那年初秋,沈云哥把林朗送到城外,那天午后天朗气清,阳光正好,槐树还未落叶。

沈云哥为林朗系上她连夜为他织好的围巾,艳红柔软的织物上沾染了她身上常有的槐花香和沈家烧锅上的酒香。

“等我回来。”林朗直视着沈云哥的眼睛。

沈云哥点了点头,她的眼睛红红的,不知是因为连日熬夜还是想要落泪。

这让林朗不禁想起幼时,他替她教训了那些嘲笑她身世的孩子,浑身是伤不敢回家,就坐在这棵槐树下。她也是像这样,一言不发,红着眼眶为他擦药。

那时风云不动,岁月静好,一如多年后的现在。

自林朗去到上海后,隔月沈云哥就能收到他的来信。信纸上他字字隽秀,用极致奢华的辞藻描绘着那座沈云哥不曾谋面的城市。每每读完他的信后,她便将纸张整整齐齐地压在枕边描金花的木匣里,再提笔回信。

沈云哥的信中总是柴米油盐的琐碎小事,远在他乡的林朗却视若珍宝,恨不得将那墨迹咽下,以慰相思。到了四五月槐花绽放时,沈云哥就会在信封里夹上制好的香包,林朗在辗转反侧时闻到槐花香,就如回到了豆蔻华年,那些有沈云哥相伴的日子。

在上海,林朗出色的外貌和成绩总会吸引着各种各样的女子,他穿梭在这个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里,鼻间满是时髦姑娘们身上的洋香水味,可在他心中,都不及家里那个窈窕大方的酒家女郎长辫上一串槐花芬芳。

两地分别转眼就是三年,说是度日如年,又叹时光匆匆。就在林朗去到上海念书的第四年,沈云哥突然收到了附有归期的来信。

然而在此半个月前,战火已然从南边烧起,凶猛地撕咬着病痛中苟延残喘的华夏。上海往北的铁路基本都被截断,乱世之下,沈云哥不过是对军政知之甚少的弱质女流,一心只怕林朗所在的上海受到波及,担心林朗归途中的平安。

到了约好的期限,沈云哥和林家没能在城门外等到林朗。那个秋夜的风里是透骨的冰凉,沈云哥一个人站在老槐树下,纵然冻得嘴唇直哆嗦,也不肯有半步动摇,就那样枯枯然等了一夜。

“定是你在中间花言巧语哄着林朗,他才闹着要回来。”晨起的林母思子心切,等城门一开,有失风度地扬起手,照着她苍白的脸就要打下去。

掌风未至,沈云哥就倒了下去,从此一病就又是小半个月。本是夜里受凉导致的风寒,将养几日就会没事,可她心中记挂林朗,烧一退连躺都没躺就爬了起来。日里无事便去城门口等着,伤病拖来拖去,一直不曾大好,却仍不忘每日去城外守着。

“你这又是何必呢?”沈父偶尔也会有看不过眼的时候,叼着烟杆子嘲讽道。

“他回得来,他一定回得来。”沈云哥喃喃地说。

二十一天后的寒冬,沈云哥终于等回了林朗。

他和走之前一样,戴着沈云哥为他织的红围巾,看到沈云哥时还是会露出傻乎乎的笑。

“对不起,路上耽搁了。”他额头轻抵着她的额头,轻声安慰。

迟到了两个多月的拥抱,沈云哥在林朗风尘仆仆的臂弯里肆意嚎啕。像这样不顾一切的放声大哭,在林朗的记忆里还是第一次。

子女如此情深,林家父母不是冷酷无情之辈,不免也为此情此景深深触动。

铺天盖地的雪覆了那双难得重逢的璧人,他们手挽着手,仿佛就要迎来跌宕起伏后最美满的终局。

铁路被截,林朗便只能选择公路。一路上常常遇到不能通行的路段,走走停停,绕来绕去的,这才平安归来。

大概是学校纪律严明,林朗并不能在梁河久留,林家父母已对沈云哥放下了芥蒂,与林朗定好明年清明后就备上最好的聘礼去为他向沈家提亲。他无事便去到烧锅上,陪着沈云哥忙里忙外,做了多年游子,他不像幼时多话,眼中藏了几分她看不透的深浓。

有时他便一人待在房中,常常一关门就是大半天,连沈云哥来都不见他出来相见。她心中虽有疑影,却也从不深究猜忌下去。

然而另一边沈父却背着沈云哥收下了梁河县县长的聘礼。此人是个年过半百的鳏夫,绝非良配。沈云哥立马寻人去探查缘由,原是那县长设局,在赌场上狠诳了沈父五千大洋,不然便是将沈云哥嫁给他做续弦以抵债。只是两家无冤无仇,沈云哥与县长也不过寥寥几面,此时要她进门,实属蹊跷。

“闺女啊,我给你拖了大半辈子后腿,这次,绝对不能了。”沈父病恹恹地歪在炕上,嘴里还叼着他的大烟杆子。

“哪里不行,你这么做分明是将我卖了。我怎么会有你这样的爹!”沈云哥气得浑身发抖,将一整箱聘礼悉数砸了,根本无法冷静下来思量其中深意。

沈父一拍桌子,“那林家小子这次回来根本就不是为你,而是为了从他家拿货!你听爹的话,乖乖嫁了,保准你以后吃香喝辣,荣华富贵!”

沈云哥震惊之余,仿若有冷蛇从背上爬过,当夜她就一个人跑出了家门。她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走着,风吹疼了干涸的泪痕。

父亲的话在脑中反复不散,原来县长虽知林朗回梁河的本意,却实在查不出他将要带出去的货物藏在何处。他与她情深是梁河人尽皆知的事,县长便想假借娶她之名,逼林朗与她私逃。林朗又要顾及货物又要照应她,定是分身乏术,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将他拿住。

远处模糊的火把灯笼里,是林朗带着人漏夜出门来寻她。当他清隽的眉眼在她眼前清晰起来时,她却第一次觉得他是那样的遥不可及,第一次怨恨这个昏暗阴险的时代。

“云哥,你怎么了?”林朗搀起她,他还不知沈家内宅中事。

沈云哥笑起来,却是眉心紧蹙,“无事,我只是和我爹吵几句嘴,气不过跑出来了。”

林朗握紧她的手,走了几步,她终是忍不住问出了口,“林朗,你在上海,发生过什么我不知道的么?”

林朗愣了愣,脸上的微笑和他贴在她冰凉脸颊上的掌心一样暖,“没有,怎么会?”

他们在沈家与林家门前共同的巷口分别,林朗不知,沈云哥在他进屋之后,仍久立原地。他不知她已知晓那些他不愿她卷入的是非战场。

他不知,这一转身,余生再难为她回首。

沈家那个老小姐终于要嫁了。

可新郎并不是她从十六岁就一直在等的林家少爷。

沈云哥独自将埋在槐树下的女儿红启出来后,她悄悄开盖抿了一口。尘封数年的佳酿冷冽,辛辣中夹杂着清甜的槐花香。她这一口饮下去,倒是喝干了这些年漫长的等候。

她将手腕上那只连睡觉不都曾摘下的青玉镯摘下,和女儿红一块让人放在了烧锅房的酒神像下。林朗在沈家内宅找不见她,自然会去烧锅房寻,再然后就会来城门口的老槐树下。

黄昏细雨软绵绵落下来,沈云哥执伞盈盈立在树旁,与曾经的每一刻重合,明艳清瘦如旧。林朗在她偶然回眸往城门里时,出现了。

“这是什么意思?”林朗拿着那枚青玉镯,小心翼翼地问。

“我马上就要嫁人了,戴着不大合适。”

林朗的手顿了顿,还是固执着走上去,想要为她重新戴上,却被她挥手打开,“太久了,林朗我等得太久了,我不想等了。”

字字句句如利刃,剜着两个人的心。

苦等心上人数年,她把自己熬成老姑娘后,一顶花桥嫁做续弦。

青玉镯也从人手中落尽泥里断成几截,林朗连忙弯腰去捡,掌心不慎被锋利的断口划伤,血珠丝丝渗出来。

沈云哥借机凑近他,与他低声道,“县长已经知道你的身份和目的了。眼下城中处处都是埋伏之人,林朗你听我说,他娶我并非本意,大婚当日我想法子掩护你离开。”

“那你呢?”林朗哑然问。

她嫣然一笑,“我还在这等你啊,不管是一天,一年,十年,还是一辈子,没有什么等不起的。”

大婚当日,热闹的唢呐声响彻街头,沈云哥被一顶花轿送进了县长置办在外的宅院。她借自己是续弦,假称不愿在本宅过门冲撞离世之人,边让县长和沈父将嫁礼安排在了别处。

县长不能探查到林朗的异动,便一直按兵不动,假意继续婚仪,不紧不慢地推开了沈云哥的房门。让他始料未及的,却是在掀起那方红盖头时,猝不及防的一道寒光。

等他反应过来时,沈云哥藏在锦袖中的匕首已经插在了他的胸口。温烫的血溅在她姣好的妆容上,比她唇色更加灼眼。

明明她害怕得指尖都在发抖,却僵直着腰背,不肯松懈。

帐边一双龙凤红烛被推倒在地,火苗沿着床幔窜起,很快,大火就从新房内熊熊烧起。下人们都被打发去了后院吃酒,待他们发现,为时已晚。

沈云哥看着那炙热的颜色,想起幼时和林朗看下人放鞭炮,那时她还小,听到鞭炮声吓得直往林朗身后躲。

那时林朗捂上她的耳朵,放完后才对她笑说,“既然云哥怕,那我们成亲时就不放鞭炮啦。”

稚童天真之言,总惹人忍俊不禁。她嘴角噙着甜蜜的笑意,仰身于火。

她既然下定决心要去赌县长心口上的那一刀,就没想过还能活着等林朗回来。

这一生虽是短得稍纵即逝,为一人生,为一人死,也算不枉此行。

城外装满珍稀药材的马车上,林朗穿着林家车夫的衣裳,草帽宽大的帽檐遮住他俊朗的面孔。他假借给省城送货,骗过了城门守卫,大胆地选了最难埋伏的官道而去。

身后远去的小城里有黑烟正腾空而起,林朗回首,烈火映在他瞳孔里,惹出灼烧般的疼,疼到竟是要落下泪来。

他心中嘲道不知是谁家在县长大喜之日那么倒霉地着了火,他闭了闭眼,脑海中却莫名出现了沈云哥的身影,傲然独立。

他忍不住拿起手边摆着的那一坛女儿红,却又不忍心一口气喝完,“云哥,打完仗,我便回来接你。”

酒香浓过花香,风雨摇摆着老槐树的枝桠,惹下一地残花,却开不出这段天定姻缘的果。(作品名:《云醉槐荫里》,作者:沈涯青呐。来自:每天读点故事APP,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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