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生育休产假是法定的,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员工提出要求休产假,企业都应当批准。
但是,鉴于未婚生育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不能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员工一样,享受到产假期间的相关待遇,如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及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62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0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三年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职,并取消一次调级。
” 明白了未婚先孕可以享受产假,孕妇最关心的莫过于的是可以修多少天,单位不让休那么天怎么办?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通过问答的形式为你答疑。 问题一:未婚先孕是否可以享受产假,跟婚内怀孕一样吗? 答:未婚先孕,女工能享受法定产假,但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比方说孕妇工作的公司规定女职工声音享受98产假,那么未婚先孕也是享受98天产假,而且各个地区的产假待遇规定不一,建议可自行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咨询。 问题二:公司不让未婚先孕休产假,或者变相辞退未婚先孕职工,怎么办? 答:未婚先孕违反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公司也不能以此为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固执己见,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获得辞退的经济补偿。 未婚先孕女职工在遇到起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时,例如产假不能照常休等,我们建议可以这样做: 1、熟知相关法律规定,跟公司hr沟通,尽量双方协商处理好; 2、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