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以下的计量单位为“刻”,一个时辰分作八刻,每刻等于现时的十五分钟。
旧小说有“午时三刻开斩”之说,意即,在午时三刻钟(差五分钟到正午)时开刀问斩,此时阳气最盛,阴气即时消散,此罪大恶极之犯,应该“连鬼都不得做”,以示严惩。古时计时工具有两种,一是“日晷”,二是“漏”。
日晷是以太阳影子移动,对应于晷面上的刻度来计时。日晷不用说了,大家应该在北京故宫里和观象台上见过。
漏是以滴水为计时,是由四只盛水的铜壶组合,从上而下互相迭放。上三只底下有小孔,最下一只竖放一个箭形浮标,随滴水而水面升高,壶身上有刻度,以为计时。
原一昼夜分100刻,因不能与十二个时辰整除,又先后改为96,108,120刻,到清代正式定为96刻;就这样,一个时辰等于八刻。一刻又分成三分,一时辰共有二十四分,与二十四个节气相对。
注意,这分不是现时的分钟,而是“字”,在两刻之间,用两个奇怪符号来刻,所以叫做“字”。字以下又用细如麦芒的线条来划分,叫做“秒”;秒字由“禾”与“少”合成,禾指麦禾,少指细小的芒。
秒以下无法划,只能说“细如蜘蛛丝”来说明,叫做“忽”;如“忽然”一词,忽指极短时间,然指变,合用意即,在极短时间内有了转变。后面是一些现在没用的刻的说法可以给你参考下:古代使用漏壶计时。
最初,人们发现陶器中的水会从裂缝中一滴一滴地漏出来,于是专门制造出一种留有小孔的漏壶,把水注入漏壶内,水便从壶孔中流出来,另外再用一个容器收集漏下来的水,在这个容器内有一根刻有标记的箭杆,用一个竹片或木块托着箭杆浮在水面上,容器盖的中心开一个小孔,箭杆从盖孔中穿出,这个容器叫做“箭壶”。随着箭壶内收集的水逐渐增多,木块托着箭杆也慢慢地往上浮,古人从盖孔处看箭杆上的标记,就能知道具体的时刻。
漏刻的计时方法可分为两类:泄水型和受水型。漏刻是一种独立的计时系统,只借助水的运动。
后来古人发现漏壶内的水多时,流水较快,水少时流水就慢,显然会影响计量时间的精度。于是在漏壶上再加一只漏壶,水从下面漏壶流出去的同时,上面漏壶的水即源源不断地补充给下面的漏壶,使下面漏壶内的水均匀地流入箭壶,从而取得比较精确的时刻。
大约西周之前,古人就把一昼夜均分为100刻,在漏壶箭杆上刻100格。折合成现代计时单位,则1刻等于14分24秒。
“百刻制”是我国最古老、使用时间最长的计时制。 到了汉代,在使用“百刻制”的同时,又采用以圭表测量太阳射影长短来判断时间的“太阳方位计时”法。
圭表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直立于平地上的测日影的标杆或石柱,叫做表;一为正南正北方向平放的测定表影长度的刻板,叫做圭。既然日影可以用长度单位计量,所以才有“一寸光阴一寸金”的俗语。
圭表所测得的每一太阳方位,渐渐有了一个固定的名称,这就是时辰的来历。到了隋唐,“太阳方位计时”正式演变为“十二时辰计时”。
“百刻制”与“十二时辰计时”并用,使得我国古代的计时制趋于完善。 明末清初,西方机械钟表传入中国,在采用十二时辰的同时,也兼用一天二十四小时的计时法。
由于百刻制不能与十二个时辰整除,不好计算,又先后改为96刻、108刻和120刻。到了清代才正式规定一昼夜为96刻,每个时辰八刻,又区分为上四刻和下四刻。
中国古典小说常有“午时三刻开斩”的说法,如,《西游记》第九回:“却说魏征丞相在府,夜观乾象,正萟宝香,只闻得九霄鹤唳,却是天差仙使,捧玉帝金旨一道,着他午时三刻,梦斩泾河老龙。”午时三刻,按照现在的计时方法,是差十五分钟到正午12点。
按阴阳家说法,此时是阳气最盛,而现代天文学认为正午最盛,两者说法略有不同。午时三刻是古代重罪犯人行斩刑的时辰,此时开刀问斩,阳气最盛,人死后的阴气会立刻消散,罪大恶极的犯人,被斩后“连鬼都不得做”,以示严惩。
罪刑轻者,可在正午开刀行斩刑,让其有鬼做。所以,“午时三刻,梦斩泾河老龙”,以显示老龙罪行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