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人的封建迷信思想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应追究法律责任。
《刑法》
第三百条第一款、第二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 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 〔1999〕18号)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条中的“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第三条 刑法第三百条第二款规定的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人死亡,是指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致人死亡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一)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
(二)造成死亡人数不满3人,但造成多人重伤的;
(三)曾因邪教活动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又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
(四)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这是比较含混的东西,即不受国家禁止,又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乱给人算命造成严重后果的,恐怕就会要追究和承担法律责任。
无论如何,这已不是强权逼迫民族文化屈服的时代。如果真能有本事的话,为人排忧解难,不发难民之财、不坑蒙拐骗,相信中华文化会有很大的发展的。算命虽然不是国家的正统文化,但是确是不灭的汉民族正统文化,更是世界性的文化遗产。
算命者以善为本,善心助人的话,我想永远会没有原告的。至于一些嫉妒者、嫌葡萄酸而又自以为是者的搅扰永远是成不了大气候的,因为这种文化的准确度只要存在,就会有他一定的科学道理,它的生命力和魅力就会永远存在。不管合法与否,他都不会因此而失去他的原有的光彩。
算命虽然没有合法,但是也没有违法,只要在经营预测过程中算命先生不要去刻意的骗财骗色,收取正常的算命钱,是不犯法的
易经算命是中国五千年流传下来的魁宝文化,是任何人都无可置疑的。大家都应该以科学的眼光,站在科学的角度去看待易经算命,既不能因为某些没水平的预测师打着周易算命的旗号骗财骗色就一味的以为周易算命就是迷信,也不能因为某些精通五术,精通命理的预测师算的准就愚昧的相信算命就是神仙。毕竟算命也只是一门技术,预测师掌握的命理知识直影响到预测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