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一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尽管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的方式进行规定,但是这种公司章程的规定并不是完全自由的,公司股东只能是在董事长(不设董事会的,则为执行董事)或者经理之间作出选择,而且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个确定的自然人担任,公司章程不得规定由董事会或者经理班子集体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二是法定代表人的登记问题。按照《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由于登记所具有的公示效力,因而在法定代表人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的办理变更登记,否则,交易相对人依据其登记的法定代表人的情况,即使已经变更,其行为的效力仍然归属于公司,公司不得借此拒绝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是需对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构成表见代表时的情形予以注意,所谓表见代表即是:法定代表人超越职权、或者被撤销职权后,授权文件没有收回,第三人以授权文件的记载与法定代表人从事的交易行为是有效的。因此对公司利益造成的损失由法定代表人承担。
1、信任与制衡。
从权力位阶上看,董事长高于总经理,当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赋予董事长时,董事长的实际权力大增;当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赋予总经理时,由于公司的经营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同时又能对外代表公司,故总经理的实际权力大幅膨胀,且存在架空董事会、董事长的可能。 如何在董事长、总经理身上分配公司经营管理的掌控权,需股东综合考量。
2、公司控制权之争。对公司运营的参与、控制程度,是每个股东十分重视也应该重视的问题。
从实务角度看,决定公司控制权的因素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董、监、高的构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管理,财务资料的掌控等等。 其中,法定代表人及印章对控制权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当一方股东提名董事长人选,另一方股东推荐总经理人选时,法定代表人由谁担任,财务负责人由谁提名,对公司控制力将直接产生重大影响。 3、董事长、总经理的身份特征。
当董事长为股东推选,总经理为社会招聘的职业经理人时,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宜由总经理担任。 当董事长、总经理一方不符合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条件时(例如被工商局列入禁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黑名单),只能由另一方担任。
首先明确一个概念:合伙开公司,你询问的应该是有限责任公司,而不是合伙公司。
法定代表人(简称法人代表)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可以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总经理可以是股东或非股东。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反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概括说来,法人代表权利大、责任大,对公司至关重要。因此,选择法人代表要十分慎重,应由股东会议反复讨论确定。
1、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公司法)第13条)
2、法人代表是可以当董事长的,法人代表可以变更
3、变更流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