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本1,书名:《乱臣》 作者:蔡某人小短评:男主出身北朝权臣之家,心狠手辣,风流好色,爱美人更爱江山,相当有事业心。
他善笑谈,有雅趣,爱北朝山川,也向往南朝人文;虽妻妾成群,兵将无数,但在文化荒漠的北地找不到一个有精神共鸣的人。总体上,乱世奸雄的渣男人设完成度不错,有苏点,也让人恨得牙痒。
女主为南朝守将之女,身娇貌美,聪慧柔弱,男主带领军队进攻南朝,被女主爹在一个城中挡住了。女主爹知道城早晚是守不住的,就让女主快跑。
谁知女主在途中被男主截住了。男主看她貌美,兼着想要羞辱女主爹,就把女主强了。
攻城的时候,还把女主的衣服撕烂,威胁女主爹,不投降就把女主扔到军队里侮辱。女主爹没有办法,想要一箭射死女主,男主一看女主真的中箭了才有点后悔。
后来女主爹的城还是破了,男主诱降不成,就把女主爹杀了。女主趁乱跑掉,不想发现自己有了身孕,就去跳河。
孩子没了,但是女主又被男主发现,被带到了北方。她一直想要杀死男主,但男主实在太精了!而且男主是那种特别有心机没底线的人。
总之剧情就是这样!文笔上乘,狗血高能,结局开放式,强烈推荐!2,书名:《青青》 作者:兜兜麽小短评:此文是老梗但写的好,倾国倾城的亡国公主青青流落到仇敌新君手中。美人就是美人,一嗔一笑都风情万种,先是引得将军沦陷,后又勾了皇上的魂。
公主还是惦念着国恨家仇的,可惜人上有人,帝君筹谋深远又霸道专横。女主一次次的挣扎都被新皇权牢牢的反制回去,像是在逗一只娇气的猫。
反复挣扎又徒劳无功,正如她无法控制对男主产生的感情。青青也不负她倾城倾国的名号,设计让皇上和晋王反目成仇,并让晋王造反。
当然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些都没有逃离男主(即皇上)的手心,只不过是男主纵容这一切的发生。不过男主也没料到自己舍不得青青,这是在计划外的。
中间有种种不和、矛盾,但多数还是甜甜的,这是小说,所以即使最初将他们的孩子交给皇后,最终男主还是为了女主,设计把孩子从皇后手中带回来,Happy Ending,文中人物都不清白,不会塑造什么完美形象,人性的卑劣自私,都坦白纸上。作者文笔功底也不错,强烈推荐!3,书名:《苍头奴》 作者:臧白小短评:专情边塞将军VS跌落神坛沦为营妓的骄纵美人,女主曾经高高在上,对热烈追求她的男主不屑一顾,直言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男主一颗真心被任意践踏,最后还被家奴打出府,颜面尽失大病一场,之后毅然去边关打仗,不再近女色,性格也变得冷硬…这出来混吧迟早是要还的,家里陡然间被抄满门,女主好死不死被流放到男主掌管的军营充当营妓,当初多不可一世,如今就多自取其辱…男主报复的机会就来了,结果倒是一开始把女主虐得很酸爽,最后再要心无芥蒂就很难了。
总之是个不那么套路的故事,虐男主虐女主交替进行,一甜就让人觉得特别珍贵~作者文笔很好,人物塑造得有血有肉,有笑点有泪点,强烈推荐!4,书名:《柔风》 作者:小狐濡尾小短评:女主张翠娥(抱鸡娘娘)摸骨算命的阳魃,男主李柔风(李冰)是一个瞎了的阴间人,阴间人依靠着阳魃就能不死不灭,男主曾喜欢君主萧焉(男的),萧焉与他不过是过往的责任,而娘娘已不知不觉中刻入了心中。一步步慢慢的走进女主 ,才知娘娘在以往自己不知道的冥冥之中爱上他,最后男主背佛像去寻娘娘,最终重逢,相处的十二年间,有了两个儿子,小妖怪和小神仙。
文笔流畅,人设独具一格,是一口气看完的好故事。当背景设定在乱世就已注定不幸,好在抱鸡娘娘苦尽甘来终是得到柔风,已是不幸之中的万幸另外饱含家国情怀的大战更使整个故事升华。
不想让天下再有阴间人 ,让天下太平 ,女主娘娘因操纵几千阴间人,终将逝去。男主柔风化骨随去 , 柔风许诺娘娘,生生世世都要跟娘娘在一起。
5,书名:《三国之顾盼生辉》 作者:意元宝小短评:女主曹操之女vs男主诸葛亮,大女主文,女主金手指略大,男女主的感情因为志向不同。女主旨在帮曹父一统天下,让天下百姓能够真正的安居乐业,男主志向帮刘备匡扶汉室,一统天下,因为谁也说服不了对方放弃自己的志向而走向对立面。
同时双方也都因彼此还有情而守着这份情独自过了一生。通篇男女主在一生的时间里真正相处的时间不过一年,男主因殚精竭虑40岁早生华发而逝去,女主余生守着自己的江山而活。
作者文笔细腻,代入感极强,看的欲罢不能,强烈推荐。
摸骨算命。是一门近乎失传的江湖绝学,一般是盲人摸骨,睁着双眼的人摸骨,老天爷是不赏这口饭的。自古这门手艺必须是师傅找徒弟,盲人找盲人。曾经有一位令人尊敬的摸骨前辈几十年前曾经稍微透露过一点行里的门道。比如说,如何知道这个人是猪骨头,还是牛骨头,还是虎骨头呢?那不是瞎说的。那可真是师傅领着徒弟把许许多多各种骨头放在一起让徒弟摸,包在布里面让徒弟摸,一点点摸,一点点体会,最后一定要达到手一搭在骨头上即使外面包着棉被,也能一下就知道里面是什么骨头的程度。春夏秋冬几度寒暑才能练就这种功夫。至于说什么动物的骨头有什么特点那当然是独门口口相传的秘密,外人根本无法知晓的。练到高深的时候,摸骨大师只要手一碰到你身上,方寸之地就知道你是怎样一个人,就跟有特异功能一样,这可绝对不是虚的。不过,遗憾的是,当今之世,这样的高人已经是凤毛麟角了,江湖中碰到的多数是混饭吃的骗子,甚至不乏一些假装盲人摸骨趁机揩油的败类,这些道理是不应该不被普通人知晓的,千万不可妄自菲薄,被一些无知的人的无知观点所左右。你被说成是虎骨,如果真是这样那你应该是军队里干事才好,必有发展,但怕就怕给你下断语的人功力不够啊,其实我也不敢说是为摸骨术正名,只是看了有些人的邪说不得不说两句,免得你误解了老祖宗留下来的瑰宝。其实西方也有一种跟此相类似的学问,也是传承了几千年了,正式的学名叫:颅相学。如果有兴趣你可以进一步去了解,其实这种学问比我们的摸骨术差很多,但即使是这样,其在西方神秘学中仍占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好,先啰嗦这么多吧。祝你好运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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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骨 诗曰: 贵人骨节细圆长,骨上无筋肉又香; 君骨肖臣相应辅,不愁无位食天仓; 骨粗岂得丰衣食,禄位因无且莫求; 龙虎不须相克陷,筋缠骨上贱堪忧。
释意: 骨节应如金石,耸起而不要横方,浑圆而不要粗大;瘦人不露出骨头,胖人不露出肉;骨头和肉互相依附,气和血相互应和,骨头寒而且收缩的人,不贫穷就早年死亡,日角的左边月角的右边,有直立起的骨头,叫金城骨,主其人位至公卿,在印堂的骨头,上到天庭的,名叫天柱骨,骨头从天庭一直到底,叫犀骨,主其人位至三公,面上有骨头,突起的叫颧骨,主宰权势,颧骨与耳相连的部分叫玉梁骨,掌握寿命长短,从胳膊到肘部,叫龙骨,象征君王,以长为好;从肘部到腕部,叫虎骨,象征臣子,以短而且细为好,骨头应该耸起而且舒展,因而坚硬直立,骨节直却不粗状,都是坚定的相貌,颧骨一直到鬓角,叫驿马骨,左眼上面的骨头叫日角骨,右眼上面的骨头叫月角骨,齐耳的骨头叫将军骨,硫日圆的骨头叫龙角骨,两沟外的骨头叫臣鳌骨,额头正中两旁叫龙角骨,又叫骨不耸,骨骼以不耸不露,而且圆润清秀为好,骨为阳,肉为阴,阳不多,阴就不依附,如果阴阳骨肉平均,则少年不富贵,则终身富贵,骨头耸起就会夭拆,骨头露出的没有财富,骨软弱的,长寿却不快乐,骨头横生的凶,骨轻就贫国籍,骨头俗的就愚蠢污浊,骨头发寒的穷困,收入微薄,骨头圆润的有福,骨头孤立的没有亲人,木形人骨瘦而且显青黑色,两头粗大,必定穷困,水形人骨骼两头尖,主其人富贵无比,火形人骨头两头粗,没有德性贫贱如奴,土形人骨大而且皮粗厚,骨肉坚硬,长寿却不快乐,如果有旋生在头角骨,晚年有福禄,旋生在颐额,则晚年可大富。 贵人骨节细长圆润,骨头上没有筋而且肉又香,君骨和臣骨相辅,不愁衣食和官位;骨头粗壮不能丰衣足食,俸禄官位不可求;筋缠在骨头上定会贫贱烦忧。
评析:骨头是人体基本框架,肉依附在上面最好,骨头直立坚硬,骨节直则为贵人相貌,从某种程度上说,骨为人体之本,因而将相骨放在第一位。 。
笛安《圆 寂》 在北方,有一个古老的城市,名字叫做龙城。
可以说,很多很多年前,中国历史上最绚丽,最浪漫,最张扬的一个朝代的传奇就从这个城市开始。但是如今,绝大多数的龙城人都不知道这回事了。
他们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关心,比方说,房价为什么会像一个青春期男孩子的身高那样不可思议地疯涨;比方说,他们手里的股票到底该不该抛;比方说,看着龙城宽阔的马路上越来越多的奔驰或者是宝马,埋怨地问老天爷为什么他们也非常辛苦地工作了却不能得到如此丰盛的回报。总而言之,很多东西都比他们的城市年轻的时候更重要。
当然,当然,总有一些人是例外的。比方说,袁季。
袁季用不着操心大多数人关心的大多数问题。因为袁季是一个乞丐,他什么都没有,所以不用担心失去任何东西——也不能这么说吧,袁季还是真心地期盼着市面能繁荣一些的,若是萧条下去了,对他的收入也有影响。
想到这儿的时候袁季就会自我调侃地微笑一下,真是不得了,卑微如自己,也不得不关心……国民经济的走向。袁季并不知道自己算是一个幽默的人,他认为他只不过是对生活有自己的那么一套,而已。
袁季算得上是资深乞丐,已经入行二十多年了。人们对于乞丐,往往有一句充满蔑视的评价:“自己有手有脚的,干什么不好。
伸着手跟人讨,要脸不要脸?”但是这句话对于袁季来说是没有用的,因为他还真的是没有手,没有脚,连胳膊和腿都没有。他的肩膀下面本来应该长胳膊的地方长着两团小小的肉球,身体下面本来应该连接着大腿的地方长着另外两团小小的肉球。
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情是怎么发生的,除了上苍。总之,它就是发生在袁季身上了。
他的身长也就是一个四岁的孩子的高度,因为那只是正常人的一半。他乞讨的时候坐在一把小小的椅子里,可是外人看上去,他像是被塞进这把儿童座椅里面似的。
这把小椅子有扶手,这对扶手卡着他,真正地帮助他保持了平衡。用外人的眼睛看过去,他长着一个苍老的黝黑的脸庞,以及一个幼儿的身体。
这么多年了,袁季对每个从他眼前经过的人注视他的眼光,早已司空见惯。那些眼神,惊愕的,同情的,怜悯的,厌恶的……若是想要精确统计出来大家第一眼看见袁季时的眼光的种类,说不定还用得上排列组合的公式。
因为,很多人的眼神,云集了很多种不同的情绪。没有办法,袁季对自己苦笑,真的没手没脚的时候,只好不要脸了。
他只记得很多很多年前,有那么一个小姑娘,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惊讶甚至是无限惊喜地问他:“你是变形金刚吗?”他肯定地对面前这个笑靥如花的小人儿说:“我是。”准确地说,那是十九年前的一个秋天,那天正好是袁季出来乞讨五周年。
时间,对他而言,是一样难以记忆的东西。他总是说不清自己究竟多大,本来嘛,岁数这个东西,年年变,谁记得住。
反正他倒是可以不假思索地说出自己的出生年份来,因为每年去街道居委会领救济金的时候,都会在表格上看见这个年份。真那么想知道自己几岁的话,算一下加法就好了。
加法袁季还是会算的,事实上,袁季虽然没有上过一天学,但是母亲活着的时候,用哥哥的课本,教他念过书。母亲自己也并没有上过多少学,但她教得无与伦比的认真。
他们似乎是慢吞吞地在不知不觉间念完了小学五年级的课本。然后,母亲就死了。
袁季小的时候,并不很清楚自己的残疾。他只记得,自己的婴儿期似乎特别长。
当他已经拥有十分清晰的记忆的时候,却还是整日坐在一辆褪色的婴儿车里,在自己家门口晒太阳。凝视着自己肩膀以及大腿根部的四个小小的肉团,他觉得它们非常亲切。
母亲告诉过他,他的手和脚就在这四个肉团里面,到了一定时间,自己就会长出来的。他的手脚确实是比别的孩子长得慢一点,但是总有一天会长出来。
小时候的袁季丝毫不怀疑自己的四肢会在某一个清晨像发芽的植物那样从自己的身体里破土而出,因为他知道非常英勇的三太子哪吒就是从一个肉球里面出来的。只不过,当他回忆起母亲当初那种毋庸置疑的眼神和语气的时候,他觉得母亲如果不是演技太好,就是真的也和自己一样相信这个。
母亲临死的时候,没力气再说话,慢慢地,无限留恋地抚摸着他肩膀下面的两个肉团。那时候他十六岁,他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他知道母亲是在告诉他,总有一天他的手脚会长出来的。就算是母亲要去了,从此没有人来陪着他一起等待,他也不能忘记,终究是会长出来的。
母亲闭上眼睛的时候,手指还停留在他右肩膀下面的那个肉团上。那个时候他不觉得母亲已经死了,因为她的手指还是暖的。
办完母亲的丧事,哥哥走了。搬到了一个据说是死了老公,带着一个孩子的女裁缝家里。
哥哥临走之前说,母亲把这两间胡同里的小小的平房留给了袁季。哥哥还说,要袁季放心,没有人会来跟他抢这两间房子的。
他要袁季自己当心,然后就走了。每个月会回来那么一两次,替袁季打扫一下房间,搬一点蜂窝煤,或者修好一些坏掉的东西什么的。
只是,他没有给袁季留下过一分钱。每一次,临走的时候,都是说一句注意安全什么的。
从没有问过袁季吃什么,喝什么,怎么生活。似乎真的把袁季当成了神仙。
袁季也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