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市政府组织召开集中整治长江非法码头工作会议,副市长王浩鸣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江炳青主持会议。黄州、团风、浠水、蕲春、武穴、黄梅沿江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交通运输局长、港航局长,市交通、水利、国土资源、公安、环保、规划、财政、港航等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交通运输局长周银芝传达了上级领导重要批示和全省集中整治长江非法码头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我市港口岸线使用情况和境内长江非法码头基本情况。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就我市集中整治长江非法码头作了表态发言,一致认为整治非法码头很有必要,表示将履行职责,按照市政府制定的《黄冈市集中整治长江非法码头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王浩鸣指出集中整治长江非法码头的“五个必须”,即是黄冈融入长江经济带开发的必须,是黄冈加快对外开放的必须,是黄冈加快发展的必须,是综合整治规范秩序的必须,是提升黄冈整体形象的必须。并在会上明确了我市整治非法码头的范围:即长江黄冈境内无证经营码头,全部整治一个不留;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非法码头整治的责任主体;整治时间:2016年1月1日正式启动,3月31日结束。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市县人民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分管县市区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要组建强有力的工作专班,交通运输局长必须亲自抓;要实行整体联动,各职能部门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密切工作配合。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整治非法码头的指导、督办,市水利部门要严格对巴河上巴河大桥下游黄砂修复性禁采实施监管,市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要提供破坏国土资源和环境的法律依据,市公安部门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应对在整治非法码头中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维护好治安秩序,市规划部门要在港口总体规划和岸线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中做好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确保各专项规划相互统一、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