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水协会主席 陈帅佛,中国风水协会会长江永强。
中国风水协会成立于2006年7月,协会共10大机构,80多个部门,2700余个分部, 中国风水协会组织机构分别由:理事会下设主席、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组成。 中国风水协会 风水师资质认证等级分别为: “风水师”“高级设计师”“特级策划师”(三级制)。
其中“风水师”“高级设计师”“特级策划师”,是由中国风水策划师资质认证培训中心培训考核后,经由中国风水协会资质评审委员会审评合格后认证,并颁发相关权威证书,证书持有人的资质、档案均存放在中国风水协会认证网页,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上互联网询查,都可看到其本人资质资格证资料。 中国风水协会遵循:“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国学易学风水文化,服务大众为己任”的办院宗旨,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反对封建迷信,通过开展国内外风水文化学术交流活动,团结海内外易学风水团体,积极促进中华古代风水文化现代科学策划整体品牌,发展先进文化贡献力量。
协会热情欢迎海内外有关易学专家学者的参与加盟,共同交流发展。 中国风水协会主席 陈帅佛1953年出生于广东,大学毕业。
是宋朝着名风水、命相大师陈抟老祖的后裔,从事风水、命相业务二十余年。在西欧及亚洲一些国家设有业务经纪人。
香港《大公报》、《香港商报》从92年开始作过多次专题报道,陈帅佛大师并担任日本维和株氏会社、中国民建恒昌集团等数十家国际知名企业风水及发展预测顾问,曾在2007。 8。
8。至18日在中关村图书大厦五层多功能厅进行演讲,整个演讲厅座无虚席,掌声雷动并免费为一百多人回答了问题,受到听众的高度好评。
中国风水协会下设机构包括,组织联络工作部,组织联络风水家,推出新人新作并组织各类风水活动(风水节、研讨会)。 会员工作部,发展会员,维护会员权益,为广大会员服务。
对外联络工作,组织联系风水家开展互防、勘察、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国际风水家有关工作及多种活动。风水工作部,组织风水考级等各种社会风水活动。
办公室,负责协会的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人事工作部,负责协会干部的调配及人事、工资管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中国风水学协会是是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具有全国性、公益性、学术性的社会团体。
是联系风水企事业单位和风水专业工作者的纽带和桥梁,为社会性团体法人。第二条 协会的宗旨是“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国学易学风水文化,以服务大众,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
在研究周易学术传统文化的过程中,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贯彻执行党、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和平统一,模范发扬社会主义文明道德风尚,批判伪科学,破除封建迷信,在研究过程中对易经文化批判吸收兼顾,去其粗粕,取其精华,客观辨证地研究易学文化的起源、产生、发展,实际运用等客观规律,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融合东、西方文化精华,正本清源,传承文明,弘扬易学,以振兴中华,维护国家统一,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和谐文明为己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易学文化,引导人民群众拥护共产党,执行国家各项法令,使国民正确认识和运用易经文化知识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服务,促进人类社会文明进步,共建和谐社会,贯彻国家主席胡锦涛提出的: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使一件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大事,造福人类。
协会提倡以科学的精神态度和方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倡科学研究与系列预测应用,坚决反对利用易经研究的名义从事违法活动,坚决抵制违法犯罪分子及邪教人员入会。第三条 中国风水学协会是中国风水文化研究和实际应用的学术权威经营实体机构,是由中国风水学行业的专家、教授、学术研究工作者自愿组成的非盈利性、全国性的社会团体。
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五条 中国风水学协会专业从事风水策划设计及对外咨询服务,是中国风水专业工作者开展理论研究、实践、探索、学术交流、服务企业大众的最佳平台。第三章 会员第六条 本协会的会员种类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三)从事与本协会宗旨直接有关的活动;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决议:(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二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协会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第十五条 理事会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等事项;(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第十七条 理事会须由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方能生效。第十八条 本协会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第十九条 本协会理事长(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协会法定代表人一般应由理事长(会长)担任。
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副会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协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 本协会理事长(会长)行使以下权利:(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四)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五)提名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秘书长协助会长(理事长)处理日常工作。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四)利息;(五)其他合法收入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收取会员会费标准须经会员大会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