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历中“行丧”的意思就是适合办理丧事,比如出殡等。
黄历是一种能同时显示公历、农历和干支历等多套历法,并附加大量与趋吉避凶相关的规则和内容的历书。黄历古时由钦天监计算颁订,因此也称皇历。其内容指导汉族劳动农民耕种时机,故又称农民历。汉族民间俗称为通书。但因通书的"书"字跟"输"字同音,因避忌故又名通胜。
黄历也叫皇历,是古代帝王遵循的一个行为规范的书籍,这里面不但包括了天文气象、时令季节而且还包含了人民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的一些禁忌,由于它是皇帝家族才可以用的,所以就叫"皇历",辛亥革命以后打倒了帝制,才把"皇历"改写成"黄历"了。
在现代,黄历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历、农历和干支历三套历法,二十四节气与礼拜天(星期)、宜忌、冲煞、方位、流年、太岁、三元九运、玄空九星等等。内容丰富,因各家编写出版而不同。
浙江一带俗说"重丧"是指死者出生的年月日,与死者死时的时辰有干支重字。
俗称"月不清"。遇上这类情况,要举行特殊的丧仪,往往是在三、五更盖棺,抬至郊外。
丧家不穿麻,不能哭,要等七日后,才呼号奔告亲朋,然后再补丧礼。但是,在台湾一带,"重丧"却是指某种葬埋忌日而言。
俗说在某日葬埋便会犯重丧,亦即丧家还会再死人。当地的重丧日为:一月甲日、二月乙日、三月戊日、四月丙日、五月丁日,六月己日,七月庚日……十二月己日,依次类推。
如果因为特殊事情不得不于重丧日安葬时,要采取一些仪式。符咒字,一般是正月、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书"六庚天刑"; 二月书"六卒天庭";四月书"六壬天牢"; 七月书"六甲天福";八月书"六乙天德"等。
不过,每月书写字样的规定都不怎么严格,也有相互串写的现象。但大体上就是这类字类推而已。
风水学中的“煞”是一个统称,是风水师对住宅风水不利因素的一种称谓。“煞”一般可分为三种。
一:形相可以见到的甚至能触摸得到的“煞”。如:屋角、路冲、铁塔、电线杆、烟囱等形状不佳的物体。
二:无形相可见的飞星理气的“煞”。即九宫中的四种不利飞星。
一:二黑巨门星,为病符星,五行属土,主疾病、瘟疫。
二:三碧禄存星,五行属木,主口舌纷争。
三:五黄廉贞星,五行属土,主凶灾祸患。
四:七赤破军星,五行属金,主灾伤盗贼,以及官非或手术之灾。
上面的四种飞星“煞”气,一般都是处在失令之时体现出来的。它们所造成的影响各有不同,都是因组合后与其它飞星产生了生克制化的关系后,而产生了一种新的变化。这种变化会使其本身所带有的“煞”气增强或减弱。
三:理气和峦头结合而构成的凶煞。实际上就是前面两种组合而产生的一种特定的凶煞。一般来说这种凶煞的影响力相当大。
这种“煞”气一般多出现在房屋大门和窗户的方位,因为整个房屋唯有这两个方位是与外界相通的,也就是只有这两个地方是接收宅外的空气和阳光的。
如果宅外峦头或房屋尖角以及其它不利物体与斜路冲射到房屋的大门或窗户,自然会构成宅外凶煞。同时此大门和窗户上宫位的飞星组合恰好形成理气上的“煞”气时,这种“煞”的影响力会更大。
一般来说,这种“煞”是比较忌讳的。所谓“峦头无理气不灵,理气无峦头不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