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一对夫妻成立公司,以提供易经传播、手机改号、风水测算等活动为名,大肆通过微信群等方式发展会员、招收弟子,聚敛钱财。3月2日,据易经风水传销了解,该对夫妻因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2015年5月11日,被告人高某、汝某夫妇成立“江西洪樟易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樟易数”),汝某任法定代表人。2019年7月1日更名为“江西洪易数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易数馆”),高某任法定代表人。
2017年3月至2019年9月10日,高某、汝某利用“洪樟易数”和“洪易数馆”组建自己的传销团队,以传播易经、手机改号、风水等为名,通过微信群、线上线下授课等形式发展会员、招收弟子不断扩大团队规模。
参加者缴纳不同的费用成为会员后,可以再缴纳不同的费用参加精品班、高级班、风水班、改号班的授课学习,累计缴纳或者一次性缴纳不同的费用后才能成为正式弟子或者订金弟子。
正式弟子发展下线成为会员、参加各种学习班或者成为弟子、订金弟子,可以获取所缴纳费用的50%作为返利,订金弟子发展下线后可以和其上线弟子共同获取缴纳费用的50%作为返利。所发展的弟子、订金弟子又可以不断发展下线成为会员、参加各种学习班或者成为弟子、订金弟子,并获取所发展的下线缴纳费用的50%作为返利。
根据时间不同,成为会员须缴纳费用分别为168元、288元不等;精品班的报名费分别为2888元、3688元、4999元不等;高级班的报名费分别为4999元、6888元不等;风水班的报名费分别为2931元、6888元不等;改号班报名费分别为9931元、11688元不等;成为正式弟子的费用分别为49999元、68888元、88688元、136888元不等;成为正式弟子前可以先缴纳部分费用成为订金弟子。
高某、汝某通过微信群、线上线下授课等形式,对发展下线多、获取返利多的弟子进行表扬,并组织返利多的弟子进行演讲、宣传、蛊惑唆使弟子不断发展新会员、提升业绩。通过弟子不断发展下线的方式,高某、汝某迅速达到大肆敛财的目的。
至案发,高某、汝某共招收学员4000余人,发展弟子300余人,获得收入7919万余元,减去成本支出获得利润最少为3446万余元,另有出售商品收入940万余元。高某、汝某将以上非法收入全部用于个人购置房产、理财、保险和日常消费。
新建区法院认为,高某、汝某以向易经风水传销他人提供易经传播、手机改号、风水测算等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的方式获得会员、定金弟子或者弟子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定金弟子、弟子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加入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秩序,其组织内部发展为弟子的人员达300余人,共招收学员4000余人,收取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7919万余元,非法获利3446万余元,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最终,新建区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高某、汝某五年九个月和五年一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