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是第27个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今年我国确定的主题为“山水林田湖草沙共治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第五次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显示,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由上世纪末年均扩展1.04万平方公里,转变为目前的年均缩减2424平方公里。这标志着我国已成功遏制荒漠化扩展态势,实现了从“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的历史性转变。
国家林草局副局长刘东生17日在陕西西安举办的第27个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纪念活动暨荒漠化防治高质量发展学术论坛上说,荒漠化是全球重要生态问题,对世界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构成严峻挑战。当前,全球超过25%的土地、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存在荒漠化与土地退化问题。根据联合国最新统计,直接或间接影响近30亿人口。
我国是世界上荒漠化面积最大、受影响人口最多、风沙危害最重的国家之一。全国荒漠化土地总面积261.1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7.2%。岩溶地区石漠化土地面积为1007万公顷。曾经,沙区群众饱受风沙侵袭。
长期以来,我国不断健全防沙治沙法律法规,实施重点工程治理,坚持科学治沙,强化荒漠植被保护。“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防沙治沙任务1097.8万公顷,完成石漠化治理面积160万公顷,建成了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46个,新增沙化土地封禁面积50万公顷、国家沙漠(石漠)公园50个,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面积分别达0.8亿公顷、1.73亿公顷,荒漠生态系统保护成效显著。
(2021年4月16日,在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附近的戈壁上,工人准备种植梭梭。新华社记者连振 摄)
同时,我国始终坚持治山、治水、治沙相配套,封山、育林、育草相结合,禁牧、休牧、轮牧相统一,统筹实施植树造林、草原保护、小流域综合治理、水源节水工程等各项措施,以点带面,带动沙化重点地区集中治理、规模推进。三北工程实施40多年,累计完成营造林面积3014万公顷;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实施20多年,累计完成营造林面积902.9万公顷。
一些沙区还发挥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植养殖、沙漠旅游、生物质能源等绿色富民产业,助力乡村振兴。2017年至2019年,新疆林果主产区农民人均林果业纯收入占总收入的近30%。
(2020年8月17日,在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塔拉滩绿色产业发展园区拍摄的光伏电站。 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张龙 摄)
今年是防沙治沙法颁布20周年。20年来,我国不断完善荒漠化防治制度体系建设,深入实施防沙治沙法,制定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等规范性文件,13个沙化严重省(区)先后颁布实施了防沙治沙实施办法、条例,形成了以法律为主体、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为补充的防沙治沙法律体系。通过健全政府投入机制、建立荒漠生态补偿制度、完善金融扶持和税收减免政策,有效促进了各种生产要素向沙区流动,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投入、全民参与防沙治沙的治理模式。目前,我国荒漠化防治领域多部门协作、多主体参与、多举措推进的共治格局已经构建,有力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我国于1996年正式加入《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25年来,我国认真履行公约义务,把促进公约发展、捍卫国家利益并为发展中国家争取权益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参与公约框架下的国际法谈判、磋商、斡旋等一系列工作,提出多项建设性方案并被采纳付诸实施。积极支持国际防治荒漠化知识管理中心建设,通过开展防治荒漠化国际培训及项目示范等举措,向发展中国家输出经验和技术,为全球荒漠化治理作出积极贡献。
国家林草局有关负责人说,“十四五”期间,我国荒漠化、石漠化防治工作将按照“全面保护、重点修复与治理”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荒则荒,全面保护原生荒漠生态系统和沙区现有林草植被,加大对干旱绿洲区、重要沙尘源区、严重沙化草原区、严重水土流失区的生态修复和沙化土地治理力度,将科学绿化要求贯穿防治、监管全过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我国还将加强科技创新,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转化途径和机制,完善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大力推广成熟适用的治理技术和模式,加强对科学防治重难点问题的研究。继续深化履约和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荒漠生态治理,并加强与周边及“一带一路”重点国家的荒漠化防治合作,强化东北亚防治荒漠化网络、中蒙荒漠化防治合作等多双边机制,向全球分享中国经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记者胡璐、付瑞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