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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7月23日,正是江苏大地炎热的季节,江苏省如东县看守所内一间牢房里,一个女人目光有点呆滞地坐在床上,等待着死神的来临。

1977年7月23日命运如何

影视剧中的女犯人

这是一间普通的牢房,三面是墙壁,一面是铁栏杆,铁栏杆上有一个铁门和一个小窗口,小窗口平时是关上的,只有送饭时,小窗口才会打开。

这个女人虽然目光有点呆滞,穿着有点臃肿且不太干净的衣服,但是仍然难以掩映她那美丽的容颜,尤其是那双大眼睛,自有一股风采,谁能想到这样一个美女,她的生命即将定格在32岁。

这个美丽的女人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判死刑呢?这个女人的名字叫汤兰英,她因为贪污4万元被判处死刑。

汤兰英于1945年出生于江苏省如东县马塘镇,汤家在解放前一直是马塘镇有名的大户人家,所以解放后其家庭成分并不好,属于富农阶级,但是她家经济条件相比较于其他人家还是相当不错的。

汤兰英从小受过教育,高小毕业。高小相当于现在的小学毕业。在过去小学一年级至四年级称其为初小,而五年级和六年级为高小,高小相当于小学文化程度。

用现在的眼光看,汤兰英的学历并不高,但在当时文盲占多数的情况下,一个女孩子能够高小毕业就足以鹤立鸡群了。

那时的学校非常注意写字水平,而汤兰英喜欢写字,高小毕业时她已能写出一手俊秀的好字。

汤兰英的硬条件不错:容貌出众、高小毕业、写一手好字,不过当时并没有多少工作岗位供她选择。因为当时整个国家并不富裕,实行的又是计划经济体制,她要么能够端上铁饭碗,要么在家务农。

汤兰英要端上铁饭碗,最大的障碍是她的富农出身,在上个世纪那个讲究又红又专的年代,按理说汤兰英是无法端上铁饭碗的。

因为汤家在当地有一定的人脉,家里人便托关系让她去马塘镇信用社工作,但她的富农成分怎么解决呢?别人给出主意说,如果嫁给一个军人,成为军属,那么进入信用社工作就顺理成章了。

汤兰英就这样结婚了,他的丈夫个子不高、皮肤黝黑,也没有多少文化,汤兰英从心里根本看不上他,但是为了自己的前途他答应了。

军人的社会地位很高,汤兰英结婚后就变成了军属,这样她的成分问题解决了,她非常顺利地成为如东县马塘镇信用社的工作人员。

1977年7月23日命运如何

汤兰英

汤兰英虽然有一个好工作,但是她从心里嫌弃自己的丈夫,不仅长相一般,而且为人小气,生活不浪漫,不不懂生活情调,怎么看怎么都不顺眼。

而且丈夫长年在外服役,回家的时间少,长时间的两地分居,也使得夫妻关系不好,且日益恶化。

婚内得不到的感情寄托,她便开始在婚外寻找,她开始包装自己,把自己打扮成一个时髦女性。

相比较其他人,汤兰英对穿着十分讲究,衣服在穿着之前,必须要熨烫的笔挺,那时电熨斗还不多,但是她专门买了一个电熨斗。有时停电时,她就烧开水放到茶缸里,然后用茶缸熨衣服。

无论是服装还是鞋子,汤兰英都要区别季节更换,当别人都穿着粗布衣服时,她都是的确良、尼子料的好衣服。

漂亮的外表,时尚的着装,加上白皙的皮肤,出众的容貌,使第一次看见她的人都感到惊艳,都认为她是北京、上海、南京等大城市来马塘探亲的人。

汤兰英结婚后不久,她就找到了第一个情夫孙某,孙某是马塘镇建筑站负责人,两人好了一段时间,后来汤兰英先后与7个男人发生过“腐化”关系。

和其他女人找男人不同的是,汤兰英找情夫都是倒贴,她经常给情人买衣服买鞋什么的,虽然汤兰英在马塘镇信用社工作,其工资比正常的农民要高,但也不足以维持她的开销,于是她便开始利用职务之便贪污。

当时的信用社没有建立严格的监管体系,作为信用社会计的汤兰英只要签几个字就可以拿出钱来,据汤兰英交代,他刚开始从信用社拿出100元钱时也非常害怕,总怕被信用社主任发现,但心惊胆颤几天后,她发现并没有什么事,于是又开始从信用社里面拿钱。

到了1970年,银行和财政开始合并,并削减人员,银行的职能开始大幅削弱,而马塘镇的信用社只是一个很小的信用社,在人手本来就不够的情况下,作为会计的汤兰英也开始干出纳的活。

也就是说,在马塘信用社,汤兰英既管账又管钱,当时不仅法律制度不健全,而且监管力度也严重不足,所以马塘信用社的钱几乎是任其取用,可以说,汤兰英想从信用社拿走多少钱,完全看汤兰英的需要,看她的心情。

汤兰英就利用职务便利,在10年间将信用社贪污一空,公众的存款,沦为她一人享乐的摇钱树,他总计贪污了4万元。

4万元现在看起来不多,但在当时可是一笔巨款,根据当时普通工人月工资20、30元来算,他贪污的金额,大概是一个工人150余年的薪水总和。

当时监管体系虽然不完善,但是也有监管体系,对于例行性的检查她如何应付呢?她就是让相关人员吃好、喝好,当地的不少干部,都得到过她的大量好处。每逢节假日,她都会在家里摆宴请人吃饭。

如东县某局有位领导,每次到马塘工作都住在汤家,吃在汤家,从不给钱和粮票,他以自己的职权批给议价粮和饲料作为报答。

而对于可能举报的“危险”分子,汤兰英发现苗头后就给以甜头堵住嘴。马塘镇有一位储户,他和别人说汤兰英有问题,这话传到汤兰英的耳中后,她有点惊慌。

1977年7月23日命运如何

上世纪70年代的农村信用社

过了几天,这个人去信用社存钱,他的手里仅拿了40元钱,汤兰英却“自掏腰包”加了10元进去,给储户开出了一张50元的存单。

1975年初,汤兰英结识了范某,范某也成为汤兰英的情夫。范某为兵房供销社东安站负责人,此人长得颇为潇洒,汤兰英和他发生关系后,不断赠给范某衣服、鞋帽、布料等。

范某对汤兰英的工资情况一清二楚,他粗略计算一下,汤兰英的工资根本不够她花的。他怀疑汤兰英在经济上可能有问题,便向如东县支行李行长反映,这个李行长是范某的叔伯兄弟。

李行长接到范某的举报后感到事关重大,他立即组织财会人员于1975年5月去马塘信用社全面查账。

因为这次检查是突然性的,也没有通知下面检查,所以汤兰英的眼线根本不知道,这一检查立即核对出账面凭空减少库存现金余额3000元的事实,而经手人都是汤兰英。

检查组将汤兰英带到如东县支行进行调查,汤兰英一看已无法隐瞒,隔了一日,她向查账组交出了支票存根和付款委托书 24份。检查组很快查出汤兰英贪污4万元的犯罪事实。汤兰英很快被如东县公安局逮捕,并被关进县看守所。

汤兰英被关进看守所后,她立即让家里人以及自己的那些关系为自己活动,以便于从轻判决。

汤兰英家虽然有关系,但是并不过硬,没有什么作用。而汤兰英的那些关系网,包括那些情人,他们一见汤兰英出事了,都躲得远远的,以免自己受到牵连,当然也就谈不上为她活动了。

这个案件并不复杂,而且事实也非常清楚,当时对贪污是零容忍的,贪污1万元就得判死刑,而汤兰英贪污达到4万元,远远超过这个标准。1977年7月15日,如东县法院判决汤兰英死刑,立即执行。

当判决书送到看守所时,汤兰英极为震惊,在汤兰英的认知里,自己虽然贪污,但并没有造成什么危害,也不是什么刑事案件,最多坐几年牢,怎么也不可能判自己死刑。

如东县人民法院告诉汤兰英,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提出上诉,这使汤兰英好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她自己写上诉书。要求从轻处理的理由有三个:

一是根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原则,自己已主动坦白交代了一切,有立功表现,不应当被判处死刑。

1977年7月23日命运如何

公审大会上的汤兰英

二是对于国家造成的损失,自己将想方设法尽力弥补。

三是案件没有对任何人造成伤害,也没有刑事案件,不应当判死刑。

汤兰英写得一手好字,这份上诉书她写得非常认真,但是这并不能改变她的命运,仅仅8天后,也就是7月23日,南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汤兰英死刑,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当时的死刑判决,市级人民法院就可以直接宣判,当如东县人民法院于7月23日上午接到南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后,决定于7月24日执行,按照惯例,在死刑前将召开公审大会。

1976年7月23日将成为汤兰英人生的最后一夜。在死刑牢房里,戴着手铐脚镣的汤兰英目光有点呆滞地坐在床上,因为当天下午法院的人已向她宣布了上诉结果,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上诉仅仅延长了自己8天的生命。

当一审判决下来后,汤兰英想当然认为自己只不过贪污点钱,复核时说不定有重罪轻判的可能,其实是她不懂法。

所以在南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下来前,她在看守所里虽然慌张,但是还没有失态,但当二审判决结果宣布时,她吓的一下瘫倒在地上,管教民警用手按她的人中一会儿,她才醒过来。

汤兰英虽然醒了过来,但是目光呆滞,之后整个人便开始焦躁起来,一会儿放声痛哭,一会又痴痴发笑,一会儿又骂这个人得了她的好处却在自己落难时没有帮忙,一会儿又骂那个人得了她的好处没有帮忙。

管教民警在外面看着汤兰英,只要没有什么过激的举动,是不用管她的。到了晚上六点左右,管教民警来了,给汤兰英送来最后的晚餐,一碗鸡蛋面。

当时的物质条件很差,一碗鸡蛋面就算是不错的晚餐了,当看到这碗鸡蛋面时,汤兰英明白了,此时的汤兰英哪还有心思去吃晚餐,她猛然间用手握住铁栏杆,对民警范保国说道:

“我罪不致死,我要见你们领导,我要见你们领导!”

范保国看了一眼汤兰英说道:“你有什么事直接跟我说吧,今晚是我值班,由我负责一切!”

汤兰英泪流满面忏悔道:“我是真心后悔了,要是知道这事这么严重,我打死也不敢拿公家一分钱呀!”

范保国说道:“你能够真心忏悔是好事,这样你走得也会安详,起码不会有遗憾,记得到那边一定要奉公守法,千万不可再犯傻了。”

汤兰英说道:“我已经真心悔过了,为什么不给我一个机会?我是贪污了,可是我都坦白了呀,为什么要判我死刑?我不服,我冤枉呀!”

民警范保国看了看汤兰英,心道:她不是真心悔过。汤兰英如果真心悔过就不觉得冤枉了。范保国对她说道:

1977年7月23日命运如何

被押送刑场的汤兰英

“你知道刘青山、张子善吧,他们都因为贪污被枪毙,你知道他们在临死前说什么吗?刘青山说:在反贪污的今天,拿我做典型,以教育全党。现在我没有什么考虑的,听候党的处理。我没有求饶的必要!南方北方干部认识我的人不少,把干部教育一番,在历史上说也有用。”

范保国一句话把汤兰英说得一愣,他接着说道:“人家在历史上有功的,还曾是天津地委书记,那么高的官因为贪污都被枪毙了,你现在贪污这么多钱被枪毙,有什么好冤枉的。我劝你还是好好把这碗鸡蛋面吃掉吧,现在能吃上这样的晚餐不容易!”

听完民警范保国的话,汤兰英颓然地坐在床上,不住地流泪抽泣。

1977年7月24日上午,对汤兰英的公审大会在如东中学举行,如东县中学操场周围聚满了围观的人群。上午10时左右,在主席台上的法院院长大声说道:

“将罪犯汤兰英押上来!”

只见汤兰英身着素服,留着一头短发,双手反绑在身后,胸前挂着一块写着“贪污盗窃犯汤兰英”的牌子。与平时里的红光满面、花枝招展相比,此时的汤兰英判若两人。

汤兰英由两名武警押着,几乎是架着走上宣判台的,接着武警命令汤兰英向观众下跪,噪动的人群这时候显得异常的安静,法院院长宣判了汤兰英的罪行,最后宣布道:

“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人群一阵噪动,一名工作人员匆匆地从主席台下边抽出一条生死牌,插在汤兰英的后背,然后一群武警把罪犯架上一辆敞篷的汽车上,经过几条街道,往刑场驰去。当路过街市时,人们爬上房顶争相目睹汤氏真容。

随着一声枪响,汤兰英被枪毙在掘港镇北郊刑场,汤兰英年仅32岁的生命被定格在1977年7月24日那个炎热的日子。

这个案件已经过去很多年了,但是在今天看来仍然具有警示意义,作为生活中的每一个人,必须要有进取心,但是千万不能有畸形的虚荣心和争强好胜心。尤其是在一定的岗位上,都必须要坚持底线,如果不坚持底线,往往就会坠入犯罪的深渊。

1977年7月23日命运如何

刑场上的汤兰英

作为工作人员,千万不能占便宜,不能有不劳而获的思想,不能利用职务之便行非常之事,人一旦失去底线一次,就会失去两次、三次,最后坠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天择是作者的笔名,对历史和哲学颇有研究,欢迎关注。

参考资料:

《中国看守所调查》,孙晶岩著,北京出版社,2012年5月第一版

《女监档案》,孙晶岩著,文汇出版社,2008年5月第一版。

《中国女子监狱调查手记》,孙晶岩著,作家出版社,2002年4月第一版。

《刑法学》,张明楷著,法律出版社,2016年7月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