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孟君
易经“无妄”卦,其“六三”(如图)爻辞说:“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灾也。”
其含义是,无有虚妄之灾。某人系绊一牛,路人牵走,乡人受难。《象传》说:路人得牛,是乡人之难。
其中,“无妄”,无有虚妄,真诚的意思。“或”,某人。“系”,系绊,系缚。“行人”,路人。“邑”,乡邑。
易有六十四卦,每个卦由上下两个单卦各三个爻构成,这六爻的爻位,自下而上依序是初、二、三、四、五、上。
易经符号阳爻“⚊”统称作“九”;阴爻“⚋”统称作“六”。“无妄”卦由下上数第三爻序位是“三”,又是阴爻,就称作“六三”。
北宋大儒程颐,解读此爻道:“三以阴柔而不中正,是为妄者也。又志应于上,欲也,亦妄也。在无妄之道,为灾害也。人之妄动,由有欲也。妄动而得,亦必有失。虽使得其所利,其动而妄,失已大矣,况复凶悔随之乎。知者见妄之得,则知其失必与称也。”(宋程颐《伊川易传》)
程颐认为,“六三”以阴柔处刚位,不中正,是“虚妄”者。又与“上九”志欲因应,有欲求,也是“虚妄”。在“无妄”之道下,是为灾害。人之所以妄动,是由于有欲求。妄动而有得,也必有失。虽然使其得利,因其虚妄而动,所失也已很大,况且又有凶悔随之而来。智者观察到虚妄之得,就知道其所失必定与所得相称。
可见,有欲求,就有虚妄。虚妄,有所得,也有所失,得失相伴。
清学者程廷祚,进而阐释道:“‘灾’者,害也。六三居动体之极,动而有害于无妄者也,舍其无妄之本心,而以外物为可慕,故为‘或系之牛’之象。‘行人’者,外也;‘邑人’者,内也。驰于外者,所得虽大而必害其内,故曰‘行人之得,邑人之灾’也,此爻专言妄动之害。”(清程廷祚《大易择言》)
在程廷祚看来,“灾难”,是一种危害。“六三”居于动体(下卦为“震”,“震”为“动”)之极,有所动而有害于“无有虚妄”者,舍弃其“无妄”(无有虚妄的真诚)的本心,而仰慕外物,所以呈现“或系之牛”(某人系绊一牛)之象。“行人”,是外来者;“邑人”,是同乡人。“六三”心驰向外,所得虽大,却必危害内部,所以说“行人之得,邑人之灾”(路人得牛,乡人受难),此爻专门言明“妄动”之害。
南宋理学家朱熹,却有自己的看法:“卦之六爻,皆无妄者也。六三处不得正,故遇其占者,无故而有灾,如行人牵牛以去,而居者反遭诘捕之扰也。”(宋朱熹《周易本义》)
朱熹认为,“无妄”卦的六个爻,都是“无妄者”(无有虚妄)。“六三”因处位不正,所以,遇其占者,无缘无故,却有灾临,犹如行人牵牛而去,而居者反遭问罪缉捕的骚扰。
北魏时,易学者关朗认为:“‘无妄’而灾者,灾也。有妄而灾,则其所也,非灾之也。运数适然,非己妄致,乃无妄之灾。”(清李光地《周易折中》)
关朗以为,无有“虚妄”而有灾,是“灾难”。有“虚妄”而有灾,是理当接受的,不是灾难对其伤害。运数当然,不是因自己“虚妄”而致的灾难,才是“无妄之灾”。
这里的“无妄之灾”,有些无缘无故、飞来横祸的意思。
南宋大儒慈湖先生杨简,详尽阐述道:“所谓本无妄者灾矣,非其本心之所欲也。志在于善,反罹其灾。志在于得,反有所失。心在于静得静,则失动矣。心在于一得一,则失二失三四,失十百千万矣。心在于万则得万,得万又失一。心在于同则得同,得同则失异矣;心在于异则得异,得异则失同矣。心在于实则得实,得实则失虚;心在于虚则得虚,得虚则失实。心在于中则得中,得中则失四方;心在于四方则得四方,得四方则失中。心在于知则得其知,得其知则失其不知;心在于不知则得其不知,得其不知则失其知。大抵有得则有失,无得则无失。无得则得无得,得无得则又失有得矣。有得非麤(同“粗”),无得非精,愈深愈穷,无深无穷。”(宋杨简《杨氏易传》)
在此,慈湖先生从“善”与“灾”,“得”与“失”,“静”与“动”,“一”与“万”,“同”与“异”,“实”与“虚”,“中”与“四方”,“知”与“不知”,等等诸元素,来分析“意欲”之灾,他认为只有“毋意”,不“起意”,没有欲求,才能做到“无妄”,实现心与天地的合一。
可见,“无妄”,求得是“本心”的观照,是保护一片静谧、澄澈、光明的心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