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图①:北京《新青年》编辑部办公室。
图②:1920年5月7日陈独秀致李大钊、胡适的信。
图③:北京《新青年》编辑部旧址大门。
朱悦华、张丁供图
核心阅读
这批信札的通信者是新文化运动的风云人物,内容涉及《新青年》办刊思路的分歧,而这正是李大钊、陈独秀等人向马克思主义者转变的过程,对于研究新文化运动史、早期马克思主义传播史和中国共产党建党史都是不可多得的重要史料
在电视连续剧《觉醒年代》中,多次出现主人公写信的镜头,尤其是关于《新青年》编辑方针、前途命运等问题,陈独秀与李大钊等人鸿雁往还,开诚布公。这些书信距今已一个世纪之久,拂去历史尘埃,它们的真实面貌到底如何?在今年6月修复开放的北京《新青年》编辑部旧址,首次集中展出了李大钊、陈独秀编辑《新青年》时的往来书信以及编者作者之间的通信手札。
其中部分原件现收藏于中国人民大学博物馆。中国人民大学博物馆所藏《新青年》编辑同人之间信札共13封,其中11封为陈独秀手迹,2封为钱玄同手迹。这批书信的写作时间在1920—1932年,内容涉及《新青年》编辑同人关于编辑方针的讨论、中国共产党创建初期的相关活动等多方面内容,属于珍贵历史文物,也因此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博物馆的镇馆之宝。
《新青年》原名《青年杂志》,1915年9月由陈独秀在上海创办,一年后改名为《新青年》。从创刊至1917年,《新青年》前三卷由陈独秀一人担任主编和主撰,其他主要撰稿人有李大钊、胡适、刘半农、高一涵、易白沙、吴虞等。1917年1月,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聘任陈独秀担任北大文科学长。陈独秀北上就职,《新青年》随之迁至北京,编辑部设在他的住所箭杆胡同9号(今20号)。陈独秀把在北大任教的李大钊、鲁迅、胡适、钱玄同、刘半农、高一涵、周作人、沈尹默、陶孟和等都吸收进了编辑部。自1918年第四卷起,《新青年》所有撰译,均由编辑部同人共同担任,每一期稿件采取集体讨论制度。从第五卷第一号开始,改由陈独秀、钱玄同、刘半农、高一涵、胡适、李大钊、沈尹默等轮流主编。
《新青年》第五卷第五号由李大钊负责主编,为“马克思研究专号”,刊登了一批宣传马克思主义的文章,引起了胡适的不满,两人发生了“问题与主义”之争。因此,从第七卷开始,《新青年》重新改由陈独秀主编。1920年2月,陈独秀离京赴沪,《新青年》的编辑事务也随之移至上海,编辑部设在陈的寓所上海法租界环龙路渔阳里2号。4月26日,七卷六号即“劳动节专号”出版前夕,陈独秀给12位北京编辑同人写信,征求他们对于编辑问题的看法:“(一)由在京诸人轮流担任;(二)由在京一人担任;(三)由弟在沪担任。”请他们尽快回复。
5月7日,陈独秀又给李大钊和胡适二人写了一封信。随后,陈独秀多次致函各位编辑同人,均就《新青年》编辑问题征求意见,力图维护新文化阵营的团结。
此时,陈独秀正在上海筹备成立共产党组织,他的思想已由一个民主主义者转到马克思主义立场上。作为《新青年》负责人,他既要负责每期稿件编辑,又要负责刊物出版发行,编辑群体实际上已经分裂,稿源不济,出版发行工作也出现问题,势必另起炉灶。《新青年》这样一个有着广泛影响的思想舆论阵地,陈独秀是不可能放弃的,所以他在写给北京同人的信中既维持着战友情谊,又坚持着自己的独立主张。尺素鸿雁,纸墨之间,难掩无奈与遗憾。
从1920年9月八卷一号开始,《新青年》实际上已成为中共上海发起组的机关刊物。上海发起组成员李汉俊、陈望道、沈雁冰、袁振英等先后加入编辑部,解除了原与上海群益书社的关系,成立新青年社,独立自办印刷发行,开辟了“俄罗斯研究”专栏。陈独秀公开发表《谈政治》,宣传马克思主义,《新青年》成为中共理论刊物,直至1926年7月停刊。
陈独秀等致胡适的信札曾长期保存在胡适家中,胡适去世后,由其子胡祖望及儿媳曾淑昭保存。2009年初春,中国嘉德拍卖公司从居住在华盛顿的曾淑昭家里征集到这批书信,计划在当年5月份举行的春季拍卖会上公开拍卖。拍卖前,这批书信曾在北大图书馆和国际饭店进行展出,多位文物及党史专家看后,均认定为真品,是一批文物价值和史料价值俱珍的重要历史文献。
书信文物的价值一般从三个方面判断:通信双方的知名度,书信的内容是否涉及重大事件,书法是否优美。就这批书信而言,通信者是新文化运动的风云人物,内容涉及《新青年》办刊思路的分歧,而这正是李大钊、陈独秀等人向马克思主义者转变的过程,对于研究新文化运动史、早期马克思主义传播史和中国共产党建党史都是不可多得的重要史料。陈独秀的书法功底深厚,他的信札法度谨严又朴素洒脱,具有一定艺术性。因此,此批信札一经露面,立即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
2009年5月30日上午,13封“陈独秀等致胡适信札”被打包集中拍卖,经过数轮激烈竞争,最终被北京的一位资深收藏家竞买成功。中国人民大学立即与国家文物局协商,拟利用国家文物优先购买的相关规定,征集这批信札,征集资金由两位校友捐赠。经过各方紧张工作,6月5日,国家文物局向嘉德拍卖公司发出《关于优先购买“陈独秀等致胡适信札”的函》,决定对拍品按照成交价行使国家优先购买权。此举是国家文物主管部门依据《文物保护法》规定首次实施“文物优先购买权”,被认为具有里程碑意义。7月27日,国家文物局把这批珍贵信札整体交付中国人民大学博物馆收藏。
已经完好保存近90年的信札终于回到了它的发生地,静静地向人们讲述那一段难忘的岁月。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博物馆研究馆员)
版式设计:赵偲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