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师师由于《水浒传》而变得家喻户晓,成为我国古典文学作品中最著名的女性形象之一,她与宋徽宗的风流韵事在数百年间也为众人所津津乐道。但历史上真实存在的李师师,关于她的身世才貌、成长经历、与宋徽宗的感情史,抑或是靖康之变后的去向与结局,却是众说纷纭、扑朔迷离。在《水浒寻宋》中,虞云国教授将拨开历史的面纱,再现李师师的真实人生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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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浒》中,李师师绝对是引人注目的角色。她在宋江受招安中起了穿针引线的关键作用,就因为她是“天子心爱的人”。李师师在历史上确有其人,与宋徽宗也真有过一段风流情。但《水浒》中的李师师基本上是小说家的虚构。关于李师师,除了宋代笔记野史里的雪泥鸿爪,最集中的材料有两种。一是南宋平话《宣和遗事》,一是清初著录的《李师师外传》,两者都是与《水浒》相去不远的小说家言。相对说来,后者是明季伪作,自不足以征信;倒还是《宣和遗事》,因说本朝史,总得有基本史实作为敷衍故事的背景与骨干,去伪存真,还可以沙里淘金。
孟元老在其《东京梦华录》里开列了“崇、观以来,在京瓦肆伎艺”的群芳谱,其中“小唱:李师师、徐婆惜、封宜奴、孙三四等,诚其角者”,李师师排名第一。崇、观指崇宁(1102—1106)、大观(1107—1110),是徽宗第二、第三个年号。徽宗即位时年十九,大观末年是二十九岁。而这时李师师小荷才露尖尖角,应是“娉娉袅袅十三余”的年龄。
然而,人们发现在此以前也颇有关于师师的材料。最早可以追溯到词人张先,他的词里有一首《师师令》,从“不须回扇障清歌,唇一点、小于花蕊”,受赠者显然也是一个歌妓。有人因此认定:《师师令》所赠的就是李师师。张先死在元丰元年(1078),时年八十九岁,就算这首词是他临死那年的风流遗作,师师即便还是个豆蔻年华的雏妓,那么到宣和年间(1119—1125),她至少应该年逾五十,比徽宗将近大二十岁。有研究者就以此为据,试图否认徽宗与她的罗曼史。但倘若换个思路,倒不难推出另一个结论:当时有相去一辈的两个师师。
据《李师师外传》,李师师是汴京染局匠王寅的女儿。在襁褓时,她的母亲就死了,父亲用豆浆当奶喂养她,才活了下来。当时东京风俗,父母疼孩子,就将其舍身佛寺。王寅也让女儿舍身宝光寺。到佛寺舍身时,小女孩忽然啼哭起来,僧人抚摩其头顶,她立即止住了哭。她父亲暗忖:“这女孩还真是佛弟子。”俚俗呼佛弟子为师,父亲就叫她师师。师师四岁时,王寅犯事,死在牢中。因无所归依,隶籍娼户的李姥收养了她,就改姓了李,也入了勾栏娼籍。长大以后,李师师色艺绝伦,名冠诸坊。她的歌喉是众所公认的,南渡初年朱敦儒有诗云“解唱《阳关》别调声,前朝惟有李夫人”,说的就是李师师。另据南宋刘学箕说,她似乎还有一个艺名,叫作白牡丹。
据张邦基《墨庄漫录》说:“政和间,汴都平康之盛,李师师、崔念月二妓名著一时。”可见政和年间(1111—1118),李师师已经走红。当时,诗人晁冲之正值年少,每有会饮,经常招她侑席。其后十余年,冲之再来京师,李、崔两人“声名溢于中国”,而师师“门第尤峻”,像他这样的人已无缘叫局而一亲芳泽了。
据史书记载,政和六年(1116),“微行始出”,“妓馆、酒肆亦皆游幸”。从此,徽宗经常乘上小轿,带几个贴身内侍,微服出行。还专门设立了“行幸局”,来为微行张罗忙碌和撒谎圆场。大约宣和元年(1119),有一个叫曹辅的耿直谏官,已在给徽宗的奏疏中挑明:“易服微行,宿于某娼之家,自陛下始。”这个“某娼”,显然是指李师师。由此推断,宋徽宗与李师师的关系开始在政和六七年间,到宣和初年已是路人皆知了。
《宣和遗事》还说,宣和六年(1124),宋徽宗“册李师师做李明妃,改金钱巷唤做小御街”。前者绝无可能,因为册妃大事,不能不载诸正史。后者则可能是民间的反应,以小御街来称呼徽宗微行必经的金钱巷,虽是对事实的描述,也隐含着对天子狎妓的一种嘲讽。《水浒》与《李师师外传》还都说徽宗由地道私幸师师家,这也不可信。从史料来看,徽宗“微行并不避人”,完全不必再修地道暗度陈仓。
数年之后,金人的铁蹄腾踏在东京城下。宋徽宗仓皇把皇位传给了儿子宋钦宗,自个儿当上了太上皇,自顾不暇,也不可能再顾及李师师。师师的命运也因宋金战争而急转直下。
野史笔记里颇有关于李师师在抗金战争中的传说。张邦基的《汴都平康记》勾画了这位名妓精神世界的另一面,说李师师“慷慨飞扬,有丈夫气,以侠名倾一时,号飞将军。每客退,焚香啜茗,萧然自如,人靡得而窥之也”。
《水浒寻宋》
虞云国著
世纪文景公司
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据《李师师外传》,当时河北告急,她向开封府表示,愿将徽宗前后所赐金钱“入官助河北饷”。她还辗转托人向太上皇请求“弃家为女冠”,徽宗给她安排了开封城北的慈云观。但不久金军就攻破了东京,金军主帅挞懒声称金国皇帝也知其名,“必欲生得之”。大索数日不得,最后还是傀儡张邦昌派人找到了她,献给了金营。李师师大骂:“吾以贱妓,蒙皇帝眷,宁一死无他志。若辈高爵厚禄,朝廷何负于汝,乃事事为斩灭宗社计,今又北面事丑虏,冀得一当为呈身之地,吾岂作若辈羔雁贽耶?”说着拔下了头上的金簪,猛刺咽喉,不死;折断了金簪,最后吞金自杀。这是《李师师外传》安排的结局。
但据《三朝北盟会编》,靖康元年(1126)正月,尚书省奉钦宗圣旨,对李师师、赵元奴等曾侍奉皇帝的倡优之家和其他艺人“逐人家财籍没”。这次籍没,是为了凑齐金帅所勒索的巨额金银。徽宗赐给李师师的金银财货,主要应在这次根括金银中被籍没的。当然,以其任侠的个性,主动拿出一部分用于抗金义举,也不是没有可能的。次年二月,东京城内包括嘌唱在内的各色艺人一百五十家,被开封府押往金营,“哭泣之声,遍于里巷”。《李师师外传》记她怒骂张邦昌,就在这时。但有足够史料说明李师师并没有自杀,其后还活着。
据《墨庄漫录》说,靖康中,李师师与赵元奴等“例籍其家”,师师“流落来浙中”,由于她的名气与色艺,“士大夫犹邀之以听其歌”,然而,国破家亡的打击,颠沛流离的磨难,她已“憔悴无复向来之态矣”。刘子翚《汴京纪事诗》有诗史的价值,有一首写到李师师:
辇毂繁华事可伤,师师垂老过湖湘。
缕衣檀板无颜色,一曲当年动帝王。
李师师在籍没以后,就飘然出京,南下流离,飘零在吴越湘楚之间,谋生的手段依然是“缕衣檀板”,执扇唱曲,却已无复当年的神采与风光。
其后,李师师不知所终。灾难与动乱将她也湮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