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余随江西医科大学迁往吉安青原山。彼地有一石匠之妻,年近四旬,患怪症已多年。
自述18岁时,一夕梦一美少年,自言比她大两千多岁,因有夙缘,向她求婚。她此时似梦非梦,不敢推辞,遂行婚礼。宾朋满座,皆不相识,锣鼓喧天,觥筹交错,满房家具,红漆灿灿,而他人皆无所见。自后每夕必来,相与缱绻,带来佳果珍肴,更不必言。翌晨后,则一切如常。
其父母忧之,为其择婿,欲藉此以断其往来。殊不知自嫁之夕起,其夫即不得近其身,若欲强行其事,则撕打怒骂,令人不得安生,白天尚可料理家务,至夜则入魅境,其夫虽在同床,亦听其狎猱声,不能出一言制止,甚为苦恼,因此精神备受挫伤,竞成阳痿。凡此已近20年,从未生育。
闻知江西医科大学迁来吉安,乃来求医。初在门诊妇科治疗,后被收入精神科住院。住院期间,亦是如此,服药打针,不见效果。
彼时余住在精神科楼上,该科护士龚某告知此事,问有无办法?余日:“文献中曾有记载,可试治之。”遂邀余往视。观其容色,面黄肌瘦;候其寸口,三五不调。
余乃私告护士,入夜以前,以治他病为名,取珠兰根塞入患者阴道,不告知病者以实情,可望治愈。适逢本院花圃种有珠兰,护士遂按余所嘱,取新鲜珠兰根洗净,略为捣碎,用纱布托住而不包紧,以妇科检查为名,塞置患者阴道中。
次日患者曰,是夜梦中男子来时,用鼻子前后嗅了几遍,怒斥她曰:“你听了坏人的话,想用药毒死我,我与你缘分已尽。”遂忿然径出,自后即未再来。近20年难以驱除的怪病,一旦遂绝。其夫阳痿病,服药亦见好转,夫妻感情渐复,远近莫不称奇。
此症即世俗所谓“狐魅”,民间都认为是狐鬼作怪,不求医药。其实是一种病症上的幻觉,可以用药治疗。《本草纲目拾遗·珠兰》条下云:“张篁壬云:中条山有老道士,教人治狐魅。有一女子为雄狐所祟,教以用珠兰根捣烂,置床头,俟狐来交时,涂其茎物上,狐大嗥窜去,次日野外得一死狐。道士云:此根狐肉沾之即死,性能毒狐,尤捷效也。”
此段文字,初看好象荒诞可笑,未必可信,不知其中实有科学的内容可取。今天我们用辩证唯物主义思想来指导分析,所谓“狐魅”是一种迷信的说法。但是,如此等幻听、幻视、妄想的现象,临床中却是客观存在的,治疗方药也确有效果。
不过限于历史科学条件,中医还解释不了这种临床现象,更不能从药理的角度,阐明其效验机制,因而被道士所利用,蒙上迷信色彩,以显示道术之灵。后学者不加深究,概认为糟粕,故虽有治法,未曾留意,甚或嗤之以鼻,摒去不用。不知剥去其迷信的外衣,则为朴素的临床经验总结,上述石匠之妻,即是明证。药中肯綮,如鼓应桴,医中之妙,有如此者。
余后阅《敬信录》亦见载有治狐魅方,云:“用梧桐油搽阴处自去,或用珠兰根搽之。”可见用珠兰根治疗此病,前医亦已用过,至于桐油是否有效,未经试用,不敢断言,并记于此,以示后学,珠兰与茉莉不同,不可误用。珠兰在植物学中属被子植物门,双子叶植物纲,原始花被亚纲,金粟兰科植物,学名金粟兰,其花极香,茶厂取之,与茶同焙,名珠兰茶。
本文摘自《古今名医临证金鉴•奇症卷》,单书健等编著,作者:傅再希,出版社:中国中医药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