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要求我们深化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规律性认识,自觉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2021年4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人气候峰会”上发表题为《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讲话,强调:“面对全球环境治理前所未有的困难,国际社会要以前所未有的雄心和行动,勇于担当,勠力同心,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既是对“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论述的再次重申,又是共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道的理念指引,彰显出重要的理论贡献和实践价值。
着眼当今时代背景和国际环境,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近年来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荒漠化加剧、极端气候事件频发,给人类生存和发展带来现实、严峻、长远的挑战。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更使各国经济社会发展雪上加霜。当前,国际社会唯有以前所未有的雄心和行动,勇于担当,勠力同心,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才能克服全球环境治理前所未有的困难,捍卫我们共同的地球家园。展望未来,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顺应了人类社会从工业文明发展、跃迁到生态文明的历史潮流。在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浪潮下,全球能源转型方兴未艾,给既有的全球能源治理架构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对此,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和“碳中和”理念的重要倡议国,将在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指引下,利用本国在相关领域的技术和产业优势,提出中国方案,推动全球能源治理的有序变革,将绿水青山、金山银山一并留给子孙后代。可以说,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既是基于应对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维护可持续发展国际环境的现实需要推进的重大外交实践,也是面对人类自身与自然环境、世间万物、地球家园如何相处,人类文明向何处去等宏大课题作出的重大战略思考。
第一,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是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体系的自然延伸、发展和超越。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高度,提出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论断。这不仅展现了当代中国对世界发展大势的精准把握和对人类前途命运的深刻洞察,更向世人表达了中国与各国精诚合作、互利共赢、荣辱与共的真挚热望和大国担当,具有强大的吸引力、感召力和影响力。在人类命运共同体宏大理念之下,进一步创造、衍生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核安全命运共同体”“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中非命运共同体”“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周边命运共同体”等聚焦具体行业领域或地区的子概念。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理论体系参天巨木所结出的最新果实,是习近平总书记全球治理观和生态文明观的理论交集与实践融合。它不仅全面继承了人类命运共同体超越狭隘民族国家之私利而弘扬人类大爱的精神实质与道义传统,而且还在全球治理层面进一步超越狭隘的人类之私利,以“民胞物与”之心“利万物而不争”,统一协调人类的利益诉求与大自然的承载能力,并最终为全人类探寻一条能够保障自身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可持续共生发展的道路。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将人与自然视为休戚相关的生命共同体,倡导尊重自然,维护生态环境,将为人类整体与其他生命形式的持久共同生存奠定理念与物质基础。
第二,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有机拓展、深化和实践。早在2002年任浙江省委书记的时候,习近平同志就提出并不断完善、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不仅是重要的发展理念,也是十八大以来中国坚定不移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原则。它辩证而又全面地摆正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揭示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道理,指明了实现发展和保护协同共生的新路径。在这一理念引领下,我们党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在此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的若干原则和“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这一重要论断,指出“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林和草,这个生命共同体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实践证明,无论是就一国而言,还是就地区与全球层面而言,都必须尊重自然,遵守并合理利用自然规律,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寻求新的治理之道。
第三,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是对中华民族悠久文明及其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升华与推广。千百年来,崇尚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中华文明始终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这一优秀传统文化正为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全面继承并发扬光大。2014年5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成立60周年纪念活动上的讲话,首次提出并阐释中国和平发展基因的“四观”,其中就包括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在阐述人与自然的关系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引用“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天不言而四时行,地不语而百物生”“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等古训阐发义理,倡导人类合理利用、友好保护自然,同时杜绝对自然的无序开发和粗暴掠夺。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中国共产党人将“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写入党章,并领导全国人民“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不仅如此,生态文明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还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把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落到实处,就必须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发展道路。
来源:《群众》2021年第11期,原题为《深化理解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内涵要义》
作者:王鹏(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能源战略研究中心研究部主任,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研究院副秘书长、研究员)
责任编辑:苏胜利